第三,2000年前后,在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曾存在过从“轻实体经济重网络经济”到“轻网络经济重实体经济”的转变,二者似乎总是此起彼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产生了二者不可兼顾的印象。这种现象和认识的存在,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深化。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脱离,既使网络经济失去了土壤,也让实体经济没有了养份。那么,在2004年8月,我国出台第一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不到半年后又推出第一个电子商务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很可能会引发网络经济新一轮的发展高潮。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处理好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使其实现互动发展,就成为我们必须处理好的问题之一。为此,该《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把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实现形式,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业务流程,促进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第四,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发展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存在设立试点的必要性和如何有效推广的争论,没有试点就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容易流于形式,而试点选择不当或经验推广不利又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易使试点企业过于依赖头上的光环而在市场运作上投入不足。那么在我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时,要不要试点,要什么样的试点,怎么发挥试点的带动作用等问题显然是不能回避的。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形态的多样性及差异性无疑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在电子商务领域,各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及不同企业之间,对电子商务应用的方式和程度、对电子商务本身的理解和认识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一刀切”的做法往往难以奏效,甚至会产生负面效应,所以在这个领域,试点的设立和推广是需要优先考虑的政策措施之一。为此,该《若干意见》明确:“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推进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探索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国特色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
上一篇 : 中国企业家都应该补上危机公关这一课
下一篇 : 切菜机 切菜机哪个牌子的好用?切菜机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