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佛山市政府官网挂出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送审稿)的公示。随后,记者从多个政府部门了解
昨日下午,佛山市政府官网挂出“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送审稿)的公示。随后,记者从多个政府部门了解到,为了给中小微企业减负,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岗位和职业培训三项补贴。
据了解,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只能享受一次。
符合八个条件可提出申请
昨日下午,佛山市政府官网挂出“落实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送审稿)的公示,送审稿中对社保、岗位和职业培训补贴的扶持进行调整。公示的时间从昨日起至6月8日,有意见市民或者单位可向人保局培训就业科反映。
另外,记者从劳动部门、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的认定标准了解到,困难企业的认定标准,需要符合八个条件,并向人保局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八个条件包括:1、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2、没有裁员或者净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总人数的25%;3、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4、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在80%~100%之间;5、在申请前三个月没有出现连续亏损;6、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以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7、信贷征信良好;8、参加社保并履行缴费义务。
社保: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扶持中小微企业方面推出新举措,下调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据介绍,其中失业保险的缴费率下调的幅度较大,达到50%,也就是说,单位缴纳部分从1%下调到0.5%。另外,工伤保险缴费率则下调了25%,分为三类行业进行调整,其中一类行业调整为0.45%,下降了0.15%,二类A行业从1%调整为0.75%,二类B行业从1.5%调整为1.125%,而三类行业则从2%调整为1.5%。
税收:
增值税起征点上调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今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额度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减半,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标准, 也就是说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月销售额20000 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 元。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标准,即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除了社保和税收调整外,企业还可以向人事部门申请岗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记者陈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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