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时俱进,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和谐海关
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手段和途径,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作为国家的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海关,必须与时俱进,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和谐海关,人人共享;构建和谐,人人有责”为出发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履行海关职能,努力构建现代化的和谐海关,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更新执法理念,
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一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海关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准。二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摆脱人治思想的影响,强化海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真正把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到海关执法行为之中,建成“阳光海关”。三要引导每一位关员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以管人者自居,而以服务者的身份“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要正确处理海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善于化解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建成“责任海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制度和谐是和谐海关之本,和谐海关需要健全完备的行政法制体系。近年来,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先后对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废除了与经济发展、海关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法规,同时又修改、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行政法律制度。但是,在依法行政实践中,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直接影响海关和谐建设的体制性因素之一。因此,构建和谐海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应从维护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坚持行政法规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为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要继续加强对海关系统法律、法规的备案、审查、清理和解释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权力运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纠错改正机制、执法信息反馈机制、执法效果评价机制,使行政权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效运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奠定夯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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