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心理的各种因素,我们才能进行有效管理,增强善心所,抵制恶势力。而不像蒙昧无知的昏君那样,大权旁落,一任属下肆意妄为。如果那样,我们就失去了人生的基本自主权,幸福就更是遥不可及了。
2、心是缘起的
佛法是缘起论,认为万物由因缘和合而成,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心理活动同样如此,皆依因仗缘而起,决非偶然。因,是心理因素;缘,是相关境界。
如,见财起贪是贪心的作用;害怕黑暗是恐惧的作用;因作恶而内心不安是良心的作用;想起某个怨敌而咬牙切齿是嗔恨的作用;被人占了便宜而耿耿于怀是悭吝的作用;看到别人功成名就而失落难过是嫉妒的作用。其中,贪心、恐惧是因,财物、黑暗是缘。因缘具足,方能引发相应心理活动,任缺其一,皆不得成熟。
尽管如此,因、缘仍有主次之分。虽然外境是引发心理活动的导火索,但内因才是根本所在。同时,意识本身具有极强能力,即使不曾面对外境,也可通过回忆、分别引发相关心理活动。
认识因、缘的相互作用,我们就可以知道,改善外境固然对心行有一定影响,但关键还应从心的本身下工夫。否则,作用必定是暂时而收效甚微的。
3、心是行为之本
凡夫往往心随境转,从表面看,似乎物质决定意识。其实,这是由于对内心缺乏了解所致。古时,郑国有大夫名子产,有人赠其宝玉,他坚辞不受,谓:“尔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可见,没有贪心为因,即使面对诱惑,也不会为之所动,丧失原则。
因,好比深埋于土壤的种子,由阳光、雨露滋润而生长壮大。种子虽隐没不见,却是作物成长的根本。人人皆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之理,所以然者,乃因所种分别是瓜或豆的种子。不同的种子,会在同样的阳光雨露下结出不同果实。
上一篇 : 独立电商或将是电子商务的新未来
下一篇 : 板栗 “6个栗子等于1碗饭” 板栗吃多了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