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方位地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从政行为。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综合业务部门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在公开内容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在工作方法上,始终同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相结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在监督保障上,建立了群众与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有效。这些做法,拓宽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拉近了环保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距离,转摘自密切了干群关系,规范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从政行为。
三是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我们健全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党组成员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树立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环保工作的实践,影响和带动社会各行各业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深刻认识。
(三)工作实绩方面
第一,科学的发展观得到深入宣传。去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不断强化环保宣传工作。一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市委党校开设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课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大力推进绿色创建,加快了永济蒲州镇等一些乡镇建设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的活动,发展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等16所学校为市级绿色学校。三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通过这些活动,宣传了科学发展观,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了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第二,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一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4件,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二是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督促闻喜、垣曲、绛县等县对查出的3万吨以下的小选矿企业及公路两侧1000米内和河道两侧500米内的违法生产小选矿企业464家,全部予以依法关停,捣毁366家小选矿场的矿渣沉淀池,拆除变压器10余台,没收电机7台,拆除碾盘10多个。三是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全市30家涉源单位、232个放射源进行了彻底清查,建立了放射源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规范了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我们按照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原则,强化征收手段,加大征收力度,去年排污费征收额达到近4000万元,比2003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的要求,对全市90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进行了核定征收。通过严格的环保执法行动,解决了一些环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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