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亮化效果,尽管我们酬资很困难,我们仍然坚持用国内较好的企业设计和施工,聘请工程监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使用新型光源保障光照效果,并在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了整个建设工程,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完成了亮化管理职能交接工作和亮化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工作,原由市政公用局管理,市政府把职能交由我局后,我们及时与市政公用局联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交接工作,与此同时,组建了“吉林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由于短时间内办公室领导没而到位,我在一段时间内亲自主持了该办公室的工作。这期间,完成了内设机构的论证工作,内部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部分亮化工程的监督实施工作,以及部分资金的酬集工作。由于原有亮化工程留下的资料较少,给管理带来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组织了对已有的亮化设施及所属单位进行普查,对沿江32家单位设置的亮化设施的类型、电源、电量、连接方式等几个重要参数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并制作了《亮化设施调查情况统计表》,为亮化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制定我市灯饰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由于城市的美化、亮化工作在全国也是一个新课题,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查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组织专门人员完成了《吉林市城市灯饰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初稿的撰写,使我市的亮化管理工作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迈出了第一步。它是我市关于夜间景观照明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相信它会对促进我市灯光环境建设及提高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4、加强日常维护,坚持长效管理
亮化工程的建成,是我市城市建设的一个新靓点,保证它的有效运行,应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我把落实长效管理,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强化现有的亮化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全市亮化工程设施覆盖面广,管理人员少,被人为破坏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加大力度进行管护,避免人为破坏是保证完成好市政府接待任务的关键。我组织亮化办人员采取日间巡逻管护,落实专人专责,成立维护队伍,夜间重点部位重点看护,统一更换设置配电箱、锁等办法加强管理。通过设置警示板,散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逐步减少了人为破坏设施现象的发生。其次是在市里要求的时间内保证亮灯,组织亮化办通过建立包保责任制确定运行路线和联系网等办法,保障了我市重大节日及外事活动中的正常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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