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13次,采购预算资金104.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3.71万元,节约资金12.88万元,节约率为13.74%。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严格执行《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10个,招标金额2365.19万元,中标金额2178.98万元,节约资金186万元,节资率达7.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抽查了2个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及时报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3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截止10月底,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5宗207.79亩,收益707.06万元。
五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其一,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督查组对16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给予3人撤职处分,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利52.18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今年我县204137亩管护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其二,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8条,及时纠正了个别乡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保障了我县直补的232398.26亩的244.09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保证了专款专用,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04年,全县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58.9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45万元,拨付“5、2”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12.3万元、“5、29”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1.6万元。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其四,责成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清理与完善相结合,积极帮助各乡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县16个乡镇共清理出14个乡镇103名乡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涉及金额396706.43元,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3人150495.87元。已收回338669.07元,占借款总额的85.37%。其五,5、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收缴违规制式服装410套,价值4.1万元,减少着装人数410人,年减少财政开支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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