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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比人贵”形同“裸奔”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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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亲,不要让自己在路上裸奔哦!案例日前在佛山发生一宗车祸,车主李先生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连车带人翻下了路基。虽然事故发生后

    亲,不要让自己在路上裸奔哦!

    案例

    日前在佛山发生一宗车祸,车主李先生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连车带人翻下了路基。虽然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很快得到了路过其他车辆司机的救援,但最终仍然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事后,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李先生的这次车祸主要是由于天气不佳,在以比较快的车速通过弯道时发生意外事故,李先生对这次事故负担全部责任。因为李先生此前对车辆进行了投保,其在事故中损毁严重的福特车,保险公司赔偿了14多万元,但对于在事故中失去了生命的李先生,最终保险公司只赔偿了2万元。

    保险专家表示,一辆车与一条生命,谁的价值更高不言而喻,但在实际生活中,车主对于爱车的投保却普遍存在着“车比人贵”的现象,直到发生了风险之后才追悔莫及。

    人车价值倒挂普遍

    据保险专家介绍,在日常的投保和理赔中,车辆保障高于车辆驾乘人员的现象非常普遍。相比李先生的案例,全国的车主对于去年发生的另外一起有关车辆的意外事故应该更记忆犹新。

    去年北京“7.21”大雨造成的惨祸之中,在广渠门遭遇的车主最终获赔了26万余元的保险赔款,其中,车辆损失的保险赔偿为15.38万元;而车主自己获得的赔偿只有11万元,其中10万元是该车主公司为其投保的一个团体寿险产品,只有1万元来自车险中的保险保障,也是一起典型的“车比人贵”案例。

    “保险的作用就是风险保障,在发生风险之后可以提供经济上的补偿,来减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受益者的经济负担。”从事了多年车险理赔的王先生对记者坦言,“但人车价值倒挂,财产的有形损失可以计算,但生命的价值无法计算,虽然保险补偿不能换回生命,但过低的人身伤害赔偿肯定无法减轻这种伤害。”

    对于“车比人贵”的现状,保险公司的专家也坦言,普通人们的保险意识太脆弱,对自身安全重视程度还不如“房、车”等有形的物质财产,很多车主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是在路上“裸奔”,自身保障形同虚设。

    车损买足却忽略车上人员

    对于车主来说,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身划痕和玻璃单独险等主要产品都是车主们所熟悉的保险产品,在设计自己的车险保单时,这些保险产品自然是买得越全越好。

    相比上述产品中针对车辆的保护,车险中也有自己本身以及乘客的人身保障产品,如车上人员险,可以按照座位投保,包括司机和其他座位上的乘客。其中,司机座位责任保险是对意外事故中,驾驶员本身伤亡且本车负有责任的情况予以保障;而乘客座位保险则是对意外事故中,乘客出现人身伤亡且本车负有责任的情况予以理赔。

    虽然都是车险产品,但车主们在投保时的标准却并不相同:车损险要按照新车的价格买足额,而车上人员保险一般只买最低额度。例如,一辆20万元的车辆,车损险要买够20万元的保额,但车上人员一般只按照司机2万元、其他乘客1万元/座来投保。

    “我自己也没太关注过车上人员这个险种,只是想平时开车会有磕磕碰碰,所以肯定车损险要买,然后为了保障撞伤人或撞了其他车辆的风险,三者险也得买高点。”开了两年车的朱小姐坦言。

    事实上,根据业内人士测算,一辆20万元的车,年交车险费约在3000元-4000元;而针对驾乘人员的保险,同样20万元的保障,一年的保费只需要100元-200元。“花费很少,但却总是被车主们忽视。”

    又到年关,对于车辆的使用需求激增,不少人更酝酿着在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自驾出行,而受天气条件、道路状况、驾驶技能等种种因素影响,这段时间也成为了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于是,车与人之间的“价值倒挂”也更现实地摆在了众多车主的面前———车主们往往可以负担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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