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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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董事长肖钢近日强调:谨防理财产品成“庞氏骗局”,他认为,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肖钢说这话并非无的放失,原因是在工行、华夏银行委托理财因巨损引发群体投诉等争议性事件之后。12月13日,媒体又曝出建行代销的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如今账面浮亏超过50%,投资者质疑产品在设计之初就是一个陷阱,甚至怀疑自己理财的钱被用来帮别人高价接盘稳定股价,才导致了如此大的亏损。
我们姑且不去评判最近频出的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引发的纠纷的是非曲直,我们只分析上市公司用闲置资产去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数据显示,仅今年以来,两市共有136家上市公司发布委托贷款公告268份,涉及委托理财金额超过400亿多元。委托贷款年利率最低的为12%,最高则达到24.5%,远高于一些上市公司的做实业的回报率。比如时代出版就曾发公告称: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委托贷款总协议,将自有资金6000万元委托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贷款,委托贷款期1年,委托贷款年利率高达24.5%,利润不可谓不诱人。然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热衷于从事金融投资,看似短期内可能为企业创造巨额的利润,但也面临血本无归的巨大风险,特别是舍本逐末,放弃发展主营业务,一味地沉迷于委托贷款,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则不可小觑。
不仅仅是资金闲置充裕的公司,连资金紧缺的公司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联发股份刚发行8亿公司债,便立马投资5亿买理财产品。11月9日,联发股份发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质疑。公司发债是搞实体还是去放贷?不仅是普通投资者质疑,监管层也不认同。今年8月,上交所也专门就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发布报告,称上市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委托贷款,一方面容易造成经济实体的空心化和虚拟化;另一方面却是高额财务费用负担成为急需资金企业难以承担之重,容易造成贷款难以偿还,从而加剧了信贷风险。
事实上,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遭遇“庞氏骗局”,引发诉讼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ST波导通过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奉化支行向青海中金提供委托贷款9000万元,结果逾期未还,打了水漂。又比如:亚星锚链也因为委托理财而委“脱”了财。今年4月,亚星锚链突然宣布终止总额为2.5亿元为期18个月的信托理财,原因是作为借款人的中技实业未能支付2012年一季度的利息,为了确保资产安全,亚星锚链只得将其告上法庭。
正如肖钢所担心的那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也要谨防遭遇“庞氏骗局”。因此,应规范和制约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的理财行为,把有限资金投入到实业中去,走的才是一条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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