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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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联合索严调查公司对100位原籍不在青岛的居民调查发现,六成岛城居民一年回家看父母的时间不超过2次,一位白领在岛城工作六年,总计陪父母的时间不到80天。“常回家看看”近日已入法,但具体操作起来恐怕仍很难。不过,超过7成的市民表示,在2013年,要多留一点时间给父母。
离家10年很少回家
在市南工作的王女士老家在兖州,离青岛450公里,开车回家的话差不多要5小时。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离家10年,每年回家不超过4次,平均每年2次,今年由于一些原因,只回了一次家。
“总体算下来,工作六年来陪父母的时间不到80天。工作,跟朋友聚会……总有很多借口不能回家。”王女士说。
超三成一年仅回一次家
老家不在青岛市的居民回一次家有多难?近日,记者联合索亚调查公司对100名年龄在25岁到50岁,原籍不在青岛的居民进行了调查。在受访者中,23%每月和父母见一次面,14%每三个月才和父母见一次,27%表示半年才能见一次父母;32%的受访者称一年回家一次,还有4位受访者称几年没有回家了。
困扰你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原因是什么?67位受访者称“工作忙,没有假期”;24%的受访者称“回家成本太高,经济上无法负担”;9%的受访者认为“觉得看不看望无所谓”。
七成人今年要多回家看看
从调查来看,2013年,多数居民还是想多回家看看父母的。71位受访者称将“增加与父母相处的时间”;26%的受访者表示2013年回家的时间应该与2012年持平;3%的受访者表示会减少与父母相处的时间。
“现在回家的成本低了不少,节假日高速公路都不收费,交通工具也多,今年得多挤点时间回家看看。”老家在哈尔滨的受访者林女士说。
“常回家看看”已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要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专家认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这次修改,主要是一种倡导性规范,对于违法的后果并没有明确写出。“从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上缺乏可操作性,也就是说没有一条具体的违反法律的明确法律责任。”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少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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