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投资理财理财技巧存单变保单非个案歪解的“理财产品”要当心

存单变保单非个案歪解的“理财产品”要当心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6

浏览量:    

核心提示:  3月6日,本报记者采写的维权报道《买回家的“理财产品”竟然是中国人寿的一款保险》一经刊登,立刻引发热议。  不少读者通

  3月6日,本报记者采写的维权报道《买回家的“理财产品”竟然是中国人寿的一款保险》一经刊登,立刻引发热议。

  不少读者通过来电、维权QQ群、微博私信以及邮件的方式,纷纷诉说自己也在一些银行网点遭遇过同样的状况。尤其是防范意识较弱的中老年市民,往往莫名其妙就买了一款所谓的“理财产品”回家,等到保险公司寄来分红通知书后才发觉,这只是普通的分红型保险,业务员承诺的利息以及分红只是按照往年的业绩计算,口头承诺并不作数。

  稿件见报后,投诉人徐先生和他的太太杜女士便接到了中国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的电话,说是会妥善处理他们的事情。记者也对此事进行了跟踪采访。

  【事件回放】

  买回家的“理财产品”竟然变成了一款保险

  3月4日,记者接到市民徐先生的电话,称自己的爱人杜女士3年前去银行替老母亲存养老费,结果听信工作人员“忽悠”,买了一款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结果,时隔不到一年,杜女士却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缴费通知单。

  惊讶之余,杜女士和徐先生仔细核对后发现,原来这个产品只是一款分红保险。等到杜女士的老母亲急需用钱想要终止投资时才发现,这款保险不仅收益率远未达到当初的允诺,如果退保的话连本金都会蒙受损失。

  保险公司的人告诉杜女士,这款叫做“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必须过了6年才能提取,如果一定要拿,只能作为退保处理,不仅拿不到分红,连本金都拿不回来,要扣2000元左右,只能拿回79000元左右。而3年前介绍她买这款产品的人早已不在人寿公司工作,目前也无法取得联系。

  【保险公司回应】

  退还本金及应得红利给投保人

  3月6日,中国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便致电记者,了解了当日见报文章中提到的徐先生和杜女士的情况之后答复到,“他们会调出此事再彻查一下,尽快给予当事人回复。”

  时隔一天,3月7日下午,徐先生通过QQ私信告诉记者,人寿公司已经给他的爱人杜女士打过电话了。“我们只要求把本金和相应的银行存款利息拿回来就可以,他们说跟领导商量后再答复。”

  3月8日,徐先生致电记者,说是中国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调查清楚情况之后,跟他和杜女士已经谈妥最后的解决方案:退还本金81000元,并付给投保人杜女士这三年的红利2158.22元,具体落实时间就在这几日。

  “感谢杭报记者帮我们出面解决这个难题。”杜女士表示,这下给老母亲存的养老钱终于可以“物归原主”,心里也不用再自责了。

  【记者提醒】

  “存单”变“保单”非个案

  中老年人尤其要小心

  “存单”变“保单”的情况并非个案。

  自从开设维权热线以来,记者屡屡接到中老年市民打来的投诉电话。他们的情况和徐先生杜女士的大同小异,均是在银行营业网点派驻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劝说下,把分红型保险产品当作银行理财产品买回家,等到支取时发现,收益与销售人员当初所说的大相径庭。

  “因为是在银行网点买的,签好的单子也是在窗口办理的,所以也没多看,听到收益可以,便签字了。”近日来电的市民严先生如是说。

  记者仔细总结了这些保险销售人员的一些误导说辞,发现了一些共性的“圈套”供广大市民参考。

  首先,保险销售人员利用市民对银行的信任,尤其是抓住中老市民理财求稳健的心态,欺骗或者故意误导投资者,将保险产品说成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等售卖。

  其次,部分销售人员为了业绩,夸大产品收益或者不告知收益情况,尤其是分红型保险产品近年来收益不佳,只好承诺远高于产品本身的收益率诱导投资者。

  再者,一些业务人员利用中老年人不熟悉金融产品的弱点,有意隐瞒投资者产品的犹豫期、退保损失、保单期限等重要合同内容,甚至代替客户签字。

上一篇 : 煤矿区防爆监控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             下一篇 : 榨汁机 榨汁机用前消毒果汁易成细菌温床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