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资讯贸易宝典贸易知识免抵退税企业的认定

免抵退税企业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7

浏览量:    

核心提示:  免抵退税企业是指经退税机关核准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企业

  免抵退税企业是指经退税机关核准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其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经登记鉴定为免抵退税的企业,不论有无出口业务发生,都必须按免抵退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退税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按以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2、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新办企业的认定标记为“F”类。

上一篇 : 面板持续涨价 液晶电视价格“水涨船高”             下一篇 : 点菜柜 点菜柜的技术性能有哪些?点菜柜的

版权声明:

  1.华商贸易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联系邮箱:me@lm263.com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投资理财 | 企业管理 | 成功励志 | 市场营销 | 范文大全 | 智慧人生 | 创业指南 | 贸易宝典 | 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