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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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银行存款收附业务可以采用下述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企业在办理银行结算、编制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时,应当区别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时,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限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余款收款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经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核同意承兑的汇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后,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及解讫通知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据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4.支票结算方式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采用支票结算方式的,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
5.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汇人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委托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6.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应于规定的付款期满的次日,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企业应在付款期内出具部分拒付理由书并退回有关单证,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付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部分付款的凭证。
7.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对于既未承付亦未拒付的款项,应于规定的承付期满的次日编制付款凭证。
8.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在我国,只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才可以采用这种结算方式。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应进口方要求,向出口方开立,以受益人按规定提供单据和汇票为前提、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付款凭证。在我国,出口企业的开证行是中国银行。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即备货装运出口,签发汇票,连同信用证送交出口方银行,根据议付单据及退还的信用证等有关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进口方)在接到开证行的备款赎单通知时,根据付款赎回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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