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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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是什么?笔者认为:“营销”最重要的特征是将产品或服务卖出去,然后获取相应的回报;即:根据销售业绩来获取提成、收益!
但是,现今的“营销”越来越变成一种“广义的、抽象的、虚幻的”营销;大量挂着“营销”名头的人员实际上所做的工作都与“营销”、“实际销售”没有直接的关联,却拿着“营销人员的高薪”。笔者对此深恶痛绝,在此,特地将“全民皆兵做营销”观念郑重提出来。
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
案例1:万顺公司是一家成立3年的小型净水设备贸易公司,主要通过电话开展营销工作,营销人员共计10名。其中:
·培训师1.5名(1人专职做培训,1人兼职做培训,同时做电话营销人员);
·市场信息员1名,负责收集行业和市场信息,包括日常销售数据汇总和整理等;
·市场策划1名,负责产品的包装、推广等工作;
·营销总监1名,统管整个营销工作;
·总监助理1名,协助营销总监处理日常杂务;
·电话营销人员4.5人,负责具体营销工作;
·公司拟考虑再招聘1-2名大客户经理,专职负责根单重要客户。
作为一家小型公司,拥有10名营销人员,从数量上来说,我们觉得这个公司的“营销实力”是有一定水平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该公司营销部的内部岗位设置是比较科学的。但是,回头仔细想想,10名“营销人员”,实际上只有4.5名营销人员在真正工作,为公司创造营销业绩,这样的营销架构设置真的合理吗?
笔者相信:10个人中会有9个人说这种公司的营销架构不合理。一个营销团队中,只有极其少数人在创造真正的“销售业绩”,养活如此多的“不能直接创造销售业绩的伪营销人员”,这不仅给真正的营销人员带来巨大的负担和压力,而且严重刺伤了整个公司的积极性和活力,抹杀了公司快速发展的动力和机遇。
上述案例,表面看上去,公司有了完整的营销组织架构;实质上,只是徒有其名,没有实在内容来填充!这样的营销团队,只能是自毁长城,自断后续发展的道路!
案例2:SH是国内某大型家电集团,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均设有驻外分公司。以M省为例,该分公司共有员工86人(售后服务人员未计算在内),其中:
·财务人员8名;
·行政人员3名(办公室主任1名,文员1名,信息统计员1名);
·人事部2名(人事部经理1名,人事专员1名);
·货源和样机管理员各1名,合计2名;
·物流协调员1名;
·培训师3名;
·市场策划2名;
·卖场建设2名(1名负责卖场形象建设,1名负责宣传资料设计、制作等);
·家电下乡负责人1名,专职负责家电下乡有关事项;
·广告部经理1名,专职负责有关广告宣传工作;
·市场部经理1名,统筹负责市场部所有工作;
·产品项目经理3名,各自负责不同的产品价格、政策等;
·大客户经理3名,分别对口联系国美、苏宁和当地区域强势客户;
·分公司总经理1名;
·总经理助理2名(1名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处理内部事情;1名协助分公司总经理处理对外事情);
·总经理秘书1名;
·专职驾驶员2名(1名为分公司总经理专职司机,1名为分公司机动司机);
·厨师1名;
·工程部3名(工程部经理1名,工程部员工2名);
·市场专员6名,专职负责开展促销活动、搬运物料到卖场去等工作;
·业务经理10名;
·卖场导购员28名。
与第一个案例相似。表面看上去,该分公司组织机构完善,分工明确;实质上,真正为该分公司创造销售业绩的,只有卖场导购员(28名)和工程部(3名),市场专员、业务经理和大客户经理只能按照50%比例取值(因为这些人员并没有直接面对一线顾客进行促销,合计9.5名),一共是40.5人。其他不能直接创造销售业绩的“伪营销人员”高达45.5人!
也就是说:40.5名真正的营销人员,不仅需要为集团、为分公司创造效益,还要靠自己的销售业绩来养活自己,同时还要养活剩余的45.5名“伪营销人员”!
这——就是我们现今营销的普遍现况!极其少数真正创造销售业绩的营销人员,承担了大量无法直接创造销售业绩、但是却又在享受着“营销高薪”的“伪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类似于“军人与政客”的关系。军人在前线浴血奋战,赢得的胜利果实却被远在千里之外的、享受着奢华生活的政客们所掠夺,军人们只能拿到那么一丁点“施舍的残羹冷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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