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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业中的外汇管理对策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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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去年12月,德国汉诺威(中国)展览公司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了汽车展,展会本身很成功,但是,展后上海市外汇管理局却发现了

去年12月,德国汉诺威(中国)展览公司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了汽车展,展会本身很成功,但是,展后上海市外汇管理局却发现了问题。此次展会的参展商60%以上是外国展商,国内厂商仅占30%多,按照常规,国家应该有大笔外汇收入和税收,可是由于展会的大部分收入没有汇到中国来,而是汇到了国外,造成大量外汇收
入和税收流失。

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总经理王立民先生说:汉诺威(中国)展览公司和我们签定场地租用合同,我们与它只是出租场地、收取租金的关系;目前,我国政府没有规定展馆在签定租赁合时一定要看租借单位的批文,而且展会中场地租金也只是展会收入中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则是摊位出租的收入,但这一部分与我们并没有关系。

这就暴露了我国展览业外汇管理需要规范的问题。入世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展览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他们承办的国际展览也会越来越多,展览业中外汇管理的问题也随之日益突出。

实际上,外企避税只是我国会展业外汇管理中一个方面的问题,其余还涉及到一些购付汇项目,如境内居民购买非居民参展商的零售商品和服务,向非居民机构和个人支付合作承办会展的佣金等。但它更多地体现在会展外汇收入管理方面,包括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境内会展期间支付外汇的所有活动。根据我国会展业现状和发展趋势,针对外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本对策有:

(一)努力促成大外汇管理。按照大外汇管理思路,整个涉外机构活动管理涉及到上游、中游和下游三大环节,上游主要指微观经济主体,中游为行业主管部门,下游则是负责汇兑环节管理的外汇局。目前一些会展公司严重缺乏国际意识和高级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管理无序,相互间恶性竞争,造成会展市场的混乱;现有的展览企业分属不同部门主管,形成会展业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会展市场的混乱和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直接增加了外管局的汇兑管理压力。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不能对经常项目汇兑进行限制,但仅对交易本身进行限制并不构成汇兑限制。因而,大外汇管理应是今后主要的外汇管理思想。

(二)大力改进外币清算服务。外汇信用卡(以下简称“外卡”)和现钞是非居民在参加境内会展期间使用的主要外币支付工具。外卡包括国外信用卡和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外汇信用卡,目前国内市场有近10种外卡,其交易集中在高级宾馆以及新建的一些高级商场。外卡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是外币清算速度较慢,特约商号较少且服务不够规范。非居民携带现钞消费,增加了持币风险,造成部分会展外汇收入体外循环和流入黑市。改进外币清算服务是完善会展综合服务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能直接刺激非居民在境内的各项消费。因此,外汇局要加强同人民银行协作,促进和规范外卡市场发展,包括:加强“金卡”工程建设,规范和发展受理外卡业务的特约商号,增加外币清算币种和速度,降低交易扣率,延长服务时间等。同时应及时完善外币兑换点,加强外币现钞管理。

(三)逐步放宽外汇账户开立限制。目前外资会展企业可以开立限额结算账户,但中资企业不能开设外汇账户,其外汇收入必须结汇,对外支付时向银行申请购汇。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中资会展企业外汇资金收付种类较多、笔数大、次数频繁,但由于没有外汇账户,其扩大外经贸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已经受到限制。我国外汇账户管理模式的调整涉及到现行结售汇体制改革和外汇储备可能承受的压力,全面放开外汇账户管理的条件尚未成熟,必须采取渐进改革方式。对于中资会展企业来说,可以逐步放松外汇账户限制,选择经营规模大、资信好的企业,允许其开立外汇账户。

(四)抓紧制定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会展业涉及到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境内的集中性活动,但现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主要针对境内居民外汇行为,对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境内的外汇行为规定则是外汇立法的″空白点″,从而使得这方面的外汇管理无法可依,具体业务操作随意性较大。为此,要加快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外汇立法工作,及时为会展业外汇管理提供有效的政策法规保障。

(五)及时完善会展业资本项目管理。我国会展业基础比较薄弱,在管理技术、高级人才储备、信息占有、国际意识等诸多方面,同会展业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距离。会展业对外开放是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应抓住这一有利机遇,鼓励外商以各种方式投资我国会展业,并以此带动管理技术的引进和国际间的信息、人才交流。要尽量简化会展业借用外债、外汇贷款的手续,及时提供服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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