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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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家会问,你举了这么多例子,可到底产品与商品的区别在哪里?下面我一一道来。
一个产品要“惊险一跃”地成为商品,就得考虑提供给消费者一些附加价值增值服务---
●这些“增值服务”必须要具备3个起码的条件
首要条件是:“实用”,比如最早的录音机是砖头块,也叫“板砖”。想随身带的人根本不会买,后来一种体现实用创新的商品“随身听”问世,就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这种商品的核心技术能力就是“小型化”,带给消费者的最大好处是“便携式”,因而风靡全球。在此也许列举一下日本夏普公司电子计算器例子更能说明问题。1964年该公司生产了一种CS-10A桌上型电子计算器,重55磅,售价为2500美元。当时只有高级科研机构和大公司才买得起它。时隔3年后,夏普公司就推出了新一代CS-16A。这种采用集成电路的改良款式,重量一下子减到8.8磅,售价降至1770美元。1972年,他们又使用半导体二极管研制成更新的E1-81,重量减到3磅,售价大削,为300美元。至此,夏普公司仍不满足。1980年,他们使用更轻更小的晶片,生产了EL-826,重量只剩下1.5盎司,一台只卖23美元。再后来,他们生产的计算器更小更轻,成本更低,卖得更便宜,消费者只花4美元即可在任何一家商店买到一只太阳能夏普计算器了。
商品的第二个条件是“便捷”,如果一个产品操作需要十个动作,才实现一个功能,像早期的箱式照相机,只能有少数专业人员才使用,而一旦“傻瓜机”的出现,就使照相机生产成了面向大众的产业。“傻瓜机”从而风行全球。
而商品的第三个条件“质量”,是排在实用、便捷后面的,可以说是根本不需要说的条件。因为质量就像合格证式的,出厂前就必须达到。如今未达到产品质量的企业就别想进入市场。日立公司认为,“如果无法满足顾客的要求,质量就没有意义;提供给顾客的质量,若只停留在工厂内满意;那是错误的做法。”同一产品对于不同的顾客来说,因各自的使用环境、条件、操作技术不同,其使用效果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差异很大。比如,同样的586电脑,科研人员可用作统计、计算、分析;普通办公人员则只是用来打字录入。故很难说都会对电脑功能感到称心。有的嫌功能不够,有的则嫌功能太多。这表明,产品质量要人为本。企业强调产品质量是对的,但脱离顾客需要过分追求高标准、高质量或以单一的质量标准对不同的顾客是不明智的。只有适合顾客的质量才是最好的质量。对不同的顾客就要有不同的产品质量标准和价格档次。
因而,一个企业光有好的产品是不行的,它只能满足用户“物美价廉”的最低需求;企业必须要有好的商品,即让用户感到“物有所值”的商品,才能让用户满意;而一旦企业能够打造出“无可挑剔”的,那就拥有了一大批忠诚的用户。
要使产品上升为商品,首先产品在设计时,就应考虑用户为之付钱的特征,真正按用户的需求设计产品。这就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信息网,使用户的建议能在产品中得到体现。其次,要使产品具有差异性,应通过技术创新来达到这种差异,而非通过价格来实现。最后是在产品销售上,除运用直销、大批量销售外,还可以与相关厂商合作,进行捆绑式销售。因此,要充分分析顾客的需求,并迅速从中发现自己的商业机会;要不断地和用户交流沟通,形成互动,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经营”,以“小批量、多品种、即时营销”来提高企业产品生产的“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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