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祭祀(一)

初桃

台湾祭祀(一)

台湾原住民认为宇宙和大地是由无数超自然的、无形的“灵”支配着。各地区原住民关于“灵”的观念不尽一致,如北部的原住民相信凡生物皆有灵,但人的灵始有神力;南部的原住民则认为万物皆有灵,故有人鬼及其他诸神。他们都认为人灵有生灵与死灵之别,死灵才具有神力。布农人、曹族人除了灵魂观念以外,并有创造神和司理神的观念,不过这二者尚未达到人格化的程度。排湾人、鲁凯人、卑南人和阿美人已有多神观念,排湾人有雕刻的神像,是神人格化的具体表现,但他们关于神灵与灵魂的观念是经常混淆的。

原住民把人的“灵魂”分为生灵和死灵两种。人生存时灵魂存在于身体的各部分,灵魂脱离肉体,人便得病,灵魂完全脱离肉体,人便死亡。他们认为打喷嚏是灵魂脱出的现象,故普遍忌打喷嚏。在他们看来,睡眠是暂时的死亡,而患病则是生灵一时被恶神所夺,尚可争取恢复,一旦恢复不了便是死亡。死灵有善恶之分。生前积善或有功者,其灵顺利进入天府、灵界,而横死者的恶灵则到处游荡,没有归宿,不能进入天府、灵界,只好彷惶徘徊于人间,作祟生人。阿美人认为生人体内有魂和魄,人死后魂升入天空,变为祖灵;魄则化为泥土而消失;如因急病、自杀、他杀、横死等恶死的魂,则徘徊于死所附近,作祟生人。泰雅人观念中只有一个灵魂,叫“乌道哈”。曹人阿里山群落,认为灵留在村落,魄一律可入灵界,一般人的灵魂将化为人、狗、百足蛇、鸟等。所以原住民都认为灵在灵界内仍过着家庭生活,那里是极乐世界,距离现世路途遥远,但灵能自由与现世来往,如果现世的人备有酒肉祭祀,其灵即至。

除灵魂外,原住民已产生有神的观念。他们认为有主宰人生吉凶祸福的神,所以需要祭祀、祈祷。神也分为善恶两种,善神是守护与赐福之神,是祭祀与祈祷的对象,如天神、地神、山神、河神和其他自然神等;恶神则是疾病与灾祸之神,是禳祓诅咒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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