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丧葬风俗(5)
思思
六、入土
入土,也称下葬。“谢步”后,加快前进速度,灵柩要在太阳下山前入土。灵柩抵达墓地,墓穴事先挖好,棺木落圹时孝主要取墓土一撮,等回家后放入灵前炉内供插香之用,也是引灵风俗。
入葬后,要以五牲或三牲祭拜墓旁的“后土”(土地公),并举行“点主”仪式,孝主身背木主(神主牌),向着太阳的方向跪下,由点主官(德高望重者或风水先生)用朱笔和墨笔,在木主上的“王”字上先点红点再复黑点,使“王”字成为“主”字,俗称“成主”。自此,木主也成了有死者灵魂的神主牌,日后可长期奉祭。在“点主”之前还有“题主”之俗,“题主”亦称“求主”、“写木主”。即葬之日或之前,丧家请本族或有名望的人,为木主(神主牌)题主。一般是在木主正面写衔名、谥号,背面写其简历、生卒时间、子女和配偶的姓名,以及安葬的地址方位。
木主正面的“主”字暂写为“王”字,待日后举行点主仪式时补上一点,也有在题主仪式上一并完成。一般都是先“题主”后“点主”。“点主”也有点在遗像上的。神主牌或遗像由孝男捧回家,称为“返主”。“返主”一般不走原路,在过桥拐弯时要招呼死者,请神灵跟着归家。丧家妇女要在户外路口哭迎木主。神主请回后,安放在正厅临时的灵桌上,供上祭品,点燃香烛,丧眷跪拜,称安灵仪式。至此“出山”、“入土”礼仪全部结束,接着宴请亲友。最后一道菜必是“红糟肉”(猪肉红酒糟),参加葬礼的人都以吃“红糟肉”为吉利。
七、守孝
守孝,古称“居丧”,俗称“带孝”。有穿丧服的,也有身上佩戴“孝布”的。居丧戴孝时间长短不一,从几个月到3年,有做完七七四十九天脱孝的,也有到“百日”或“对年”后脱孝;还有服孝3年,丧期满后才脱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