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分析 摆脱恶习需全民行动
繁华落
各地陆续出台了新的交通法规细则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东部发达城市为表率带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将严惩作为一种手段,坚持下去“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必将有所改善。
过马路不仅能折射一个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而且能折射出国家社会文化底蕴的浓厚程度,而“中国式过马路”的出现则揭示了中国人过马路时闯红灯现象严重的社会现实。通过对“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分析,谈谈中国如何摆脱这一丑陋现状。
一 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分析
1 行人素质
“红灯停绿灯行”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交通规则,所以把“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归结于中国的人口素质偏低,法律、安全意识淡薄不无道理。虽然近几年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每个城市里都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这些人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存在对交通法规认识不足的问题。
我国社会整体道德素质在提高,但是总有一部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交通法规铤而走险,给自己、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就法律素质而言,整体来说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不够,很多行人没有摆正心态,对于过马路的行为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把遵守交通规 则作为一种义务,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产生。
2 心理因素
许多人闯红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低。而从众心理诱导大多数行人随大流,“中国式过马路”的人群不断壮大。闯红灯的行人认为违反交通法规的又不是个人,群众共同违章也会消除自身的内疚感、罪责感。
3 对行人要求宽松,法律不完善
我国城市化进程较快,公民的素质还没有得到相同比例的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人的要求也较为宽松。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对行人制定专门的过马路的惩治标准,也没有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制定统一的治理措施。宣传上,交通法规的宣传流于形式,宣传形式过于单一;惩治量上,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过马路闯红灯者罚款五元,这一规定一直实施至今,但对行人基本上没有约束作用。
4 交通压力
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交通压力较大,尤其对于一些一线城市来说,堵车随处可见。在首都北京曾经一辆急救车因交通拥堵,车内病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遗憾丧生。在舆论的反思声中,社会车辆“不让道”领受了大部分指责,而“无道可让”,却是另一重无奈现实。
5 红绿灯设计不合理
很多人行道上的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没有考虑到人流量在增多、道路过宽、人的步伐频率问题,更没有考虑到道路日后的变迁问题。同济大学曾对中国人的忍耐限度做过调研,得出中国人最长忍耐时间为9 0 秒的结论,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出现闯红灯的倾向。而与国外的相关数据比较,我们发现我国行人忍耐限度则与其有着明显的差异。
中外忍耐限度对比
如图所示,德国、英国、美国的忍耐限度分别为6 0秒、4 5秒、40秒,与国外相比,中国的行人是耐心有余的,而信号灯的设置不合理才是更多的中国人选择闯红灯的重要原因。
6 中国式路权分配,过分偏向机动车
在机动车与行人冲突的背景下,中国往往将权力偏向机动车,而行人则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机动车右转不受到限制,肆意穿越人行道,给行人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同等背景下国外法律则更多的是更加维护行人的利益,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如美国在人流量大时采用禁止机动车在红灯时右拐的方案,而德国则利用最小时间间隔的方法避免右拐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冲突。
二 实施对策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1 提高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
从小对孩子加强交通法规常识的普及,为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观。成年人更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并正确指导孩子。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交通法规的基本内容、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职责、我国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传递到群众中去,以宣传册、社区黑板报等形式落实到每一个居民区,让每一个人真正意义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并且做到遵守交通规则。
2 加大惩罚力度
我国的交通法规惩罚方式应当多样化,包括增加罚款费用、记录在案、情节严重者刑事拘留等,让大家把遵守交通的决心放在一定的高度。近日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新的交通法规细则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东部发达城市为表率带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将严惩作为一种手段,坚持下去“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必将有所改善。
3 调整交通信号灯红灯时间
机动车红灯右拐的法规应该改变。各地区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对本地交通路口市场调查获得相关可靠地数据,了解当地主要交通路口的人流量、高峰期、行人过马路的行走速度以及对于等待红灯的忍耐限度,以调查结果为依据,制定恰当的方案,合理的延长或缩短红灯的时间。
4 加大文明执法,将规劝与严惩相结合
交通信号灯应该设置自动提示系统,红灯提示行人等一等,绿灯提醒行人安全通行。对于不懂法的行人,交通警察应该耐心的讲解交通法规,规劝行人文明通行。对于规劝不听,任意闯红灯者,交警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5 调整交通压力过大的路段
对于长期处于交通拥挤状态的路段,有关部门应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拓宽马路,提供更大的空间用于通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建设地下通道、天桥等其他交通设施分散人流量。
三 结论
“中国式过马路”是扰乱交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威胁的行为,目前在各大城市治理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也初见成效。但是,仅仅从加大惩罚力度方面入手是不够的,我们必须依据行人闯红灯的心理以及红绿灯设计、路权分配因素等制定全民行动的方案,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闯红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