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山歌与客家民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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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与民俗的相互影响

一、山歌丰富了民俗活动

传承民俗,就其本质上来说,“是民族共同文化和心理素质的一部分”,“只要民族不消亡,进入民族共同文化基础标志的一些民族传承也不会消失。”而兴国山歌,作为极具客家特色的一种地域文化,必然要在民俗活动中,展示和释放出来。这种山歌和民俗的结合和影响,就使兴国的客家民俗,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独特的人文景观,从而极大地丰富了客家民俗。

那么,兴国山歌是如何、又怎样丰富着兴国的客家民俗活动呢?

首先,兴国山歌丰富了客家民俗的文化内涵,提升了客家民俗的文化品味。民俗学家陈勤建先生在他的《中国民俗》一书中指出,中国民俗有着“神秘古朴,巫术性强;礼俗混同,封建性浓;丰富多彩,注重实用”三大显著特色。兴国地方客家民俗,作为中华民俗的一个部分,自然脱离不了这一窝臼。比如跳觋,画符驱鬼,降魔除妖,无疑是一种封建迷信活动。又比如客家婚嫁中的宰雄鸡,斩轿煞,丧事中的“拜血盆经”,这些都是一种外壳或载体,它寄托了人们最古朴、最原始的良好愿望和图腾崇拜。但这种外在表现,如果不赋予它一定的内涵,就难免流于某种形式,使人有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试想,当儿女们在给父母祝寿时,如果仅仅是跪跪拜拜,而没有祝赞的话语,充其量只能表示一种对长辈的尊敬,能表达出拜寿者内心的良好祝愿吗?

又比如,建新房上梁、发粮,如果只放几挂鞭炮,点几枚香烛,能表达主人的祈求和企盼吗?然而,一旦将山歌介入其中,来一段唱赞,就能把主人内心的祈盼祝愿,画龙点晴一样,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了。拜血盆经时,如果仅有法事,画符念咒,超度亡灵,那么,就只能是一种对死者表示尊崇的礼仪习俗。但如果唱上一段“十月怀胎”的山歌,意义就大不一样了。它既表达了生者对死者的追思,又能教育后人,勿忘慈母一生辛劳之不易,应常怀感恩之情,从而弘扬了以“孝”为先的中华民族大义。使“拜血盆经”这一单纯的封建迷信习俗,赋予了更深刻的文化内涵。

再比如,跳觋中的“猜花唱彩”,祝寿中的“赞八仙”等民俗山歌,通过“猜”和“赞”,谈天说地,讲古论今,把中华民族“彭古”、“张果佬”、“铁拐李”、“汉钟离”等人文历史,二十四节气中的民俗生产事象等知识,得到广泛传播,使民俗活动从文化、知识层面上,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内涵,品味得到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中的行为仪式,是表象,是载体,是躯壳;而民俗山歌中表达的内容才是里层,是内核,是灵魂。

强化了民俗活动的娱乐功能,增加了民俗活动的观尝性、群众性、参与性,使民俗活动得到超时空性的广泛传播与繁荣。无可否认,不管哪种形式的民俗活动,在体现虔诚、庄重的同时,都想追求热闹、隆重,尽可能吸引观众,扩大影响。在这里,我们无妨以“藏禁”和“做香火”来做一个浅显的比较,“藏禁”和做“香火”,两者同属客家人中影响力较大的重要习俗,一为“红”好事,一为“白”好事。做香火,虽然有一整套冗长的法事形式仪程,如念经文,“搭天桥”,“丢鬼斋”,“画符念揭”等等,虽然也能吸引部分观众“看热闹”,但整个晚上,神神道道,凄凄惨惨,观众既听不懂,也看不懂。开始时也许能感受一下现场悲凉的气氛,在“孝子”的跪拜中,出一鞠同情之泪水,也久而久之,便觉得了无新意,冗长雍肿,索然乏味。

一场“香火”做下来,到最后,除了法师、孝子及有关执事人员,真正留下来的观众,几乎是空无一人。可见,“做香火”,只是传承了一种民间习俗,或者说,完成了一种为人子应尽的义务,套用一句时下俗话来说,叫做“出钱哄鬼神”。反观“藏禁”,由于引入了山歌演唱,情况就大不相同。譬如跳觋,从行罡介粮中的号角声声,觋公觋婆的且歌且舞,到第二天早上“猜花”中谜语竞猜,“唱彩”中逗趣性的讨要“红包”。可说是山歌中有娱乐,娱乐中有山歌。而这些山歌,由于其浓郁的生活气息,生动活泼的演唱形式,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觋公觋婆风趣幽默的插科打诨,从心底上引起观众的共鸣,使他们产生浓厚的兴趣,因而,就象一壶醇香的老酒,越品越有味。以至每场跳觋,观众如潮,通宵达旦而不知疲倦。

而庙会中,山歌擂台中的即兴演唱,“灵番刁钻考肚才”,更是高潮迭起,常常“一人唱来千人和”。至于其它民俗活动,同样是无需任何告示宣传,只要锣子一响,观众自发闻声而来。由此可见,山歌的娱乐功能,使原本呆板、沉闷、枯燥的民俗行为,变得鲜活、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正是这种广泛的群众性、观尝性、参与性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强大影响力,才使得兴国地方客家民俗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人们甚至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山歌演唱,类似跳觋、庙会之类的一些民俗活动,将无可避免地难逃衰亡或衰落的厄运。

二、民俗传承了兴国山歌

众所周知,民俗的传承方式,大致有口传身教、生活范型、功能模拟三种类型。而口传身教式的传承方式,其最主要的载体,就是语言(包括音乐)。但是,我们决不可因此断言,是山歌传承了民俗,否则,就必然要陷入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样的怪圈。事实上,这两者的关系,是明确而清楚的。因为,山歌,毕竟只是民俗活动中某一片段或某一过程中众多表现形式中的一种,而且,它是为民俗的主要义旨服务的,为某一民俗活动所表达的意愿,起到画龙点晴或锦上添花的作用。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民俗山歌,是依附于民俗活动的。没有民俗活动,也就没有民俗山歌。

正所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就拿跳觋来说,如果没有“藏禁”做由头,就不可能有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为山歌演唱提供一种契机和平台;同样,没有庙会,就没有足够的人气来进行擂台赛歌式的山歌演唱。因此,我们在承认山歌对丰富和促进民俗发展起着巨大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民俗对于山歌的本体和躯干作用。也就是说,民俗活动,为原生态民俗山歌的生存提供了的适宜的土壤。此其一。

其二,从山歌的发展历史上来看,民俗,为兴国山歌的发展和演变,提供了某种原动力。原本意义上的山歌,是作为劳动人民相互唱和、舒发情感的山野之歌;它之所以能登堂入室,走进室内,走上舞台,民俗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正是由于跳觋的出现,才使兴国山歌有了两个根本性的变化和突破:其一,是由山野进入到室内;其二,使山歌由相互唱和,进而到供人欣赏。于是,才出现了长篇叙事山歌,才出现了有人物、有故事情节、有起承转合的山歌对唱,才出现了有高低快慢、有情绪变化的不同声腔板式和不同演唱流派,才出现了独具特色的“觋锣”。这一系列的变化,可说是脱胎换骨式的根本变革。同样,我们也可以说,没有跳觋,就不可能有职业、半职业化的歌手。而没有一代一代职业歌手的千锤百炼、反复加工,类似“郎连姐”、“姐连郎”、“绣褡裢”之类烩炙人口的经典唱段,就不可能如此精彩;没有觋公师傅的以师带徒为及各种民俗活动中的反复传唱,那些山歌中的精华唱段,也就不可能传承下来。由此可见,正是民俗,为山歌的发展和传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发展空间。

山歌传承发展的突破口

兴国山歌,己列为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兴国,又是文化部命名的“民间艺术山歌之乡”,传承、保护和发展兴国山歌,己成为了我们一项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多年来,我们的宣传文化工作者曾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效果却不尽人意。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找到一条切实可行、具可操作性的路子。如前所述,民俗与兴国山歌之间,既然是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甚至山歌本身也己成为了客家民俗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就为兴国山歌的传承、发展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开辟了一条宽广的道路。

应当说,原生态山歌是农耕社会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年鼎盛时期山歌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已不复存在,人们对山歌的认同、接受方式也在“与时俱进”地发生变化。山歌要延续、要发展,只有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寻找新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而当今社会,人们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戏曲、电影、电视、流行歌曲已成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主流,原始、简单、原生态的山歌,已很难与之抗衡。要想在当今文化生活的主流中,占有一席之地,延续生命,只有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生存空间。在这过程中,民俗,就成了它无可替代的天然同盟军和生死相伴的孪生兄弟。

如前所说,民俗,是一个民族共同文化和心理素质的一部分,只要民族还存在,体现民族共同文化和心理素质的民俗也就存在,尽管它的形式、表象内容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而作为依附并融汇进民俗血液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民俗山歌,也将有着永远的生存发展空间。所以,传承发展兴国山歌,如果以民俗为突破口,赋予它时代特色和时尚元素,使之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价值、娱乐观念,其前景将是无限宽广。事实上,山歌传承发展的历史事实,已有力地证明了这点。试想,如果没有婚嫁、藏禁等习俗,斩轿煞、行罡介粮等礼仪山歌能传承下来吗?没有庙会,高潮迭起的擂台斗歌能生存繁衍下来吗?由此可见,民俗,已成为山歌传承的天然载体。

当然,民俗山歌仅仅是浩如烟海的兴国山歌中的一个部分,并不等于或代表兴国山歌的全部。然而,毋容讳言,随着民俗活动中,娱乐功能和理念的不断强化,单纯礼仪性民俗山歌日益向生产、生活歌谣扩张、融汇和渗透,两者之间的概念逐渐趋向模糊。比如,跳觋、庙会等场合下演唱的山歌,如果遮盖特定的演出场合,生产生活与民俗礼仪山歌这两者之间,几乎看不出什么明显的区别。这就是说,就其发展趋势来说,山歌和民俗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几乎成了一种发展方向,这是一个毋容置疑的不争事实,从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它也是兴国山歌传承发展的最佳路径之一。只要我们找到了这个突破口,山歌新的繁荣昌盛,也将是指日可等。那种山歌必将消亡的悲观论点,只能是一种杞人忧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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