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饮食禁忌来由
韦柔郎
人们往往把回族的饮食习俗说简单的说成是受伊斯兰教影响,甚至等同于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饮食戒律,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如伊斯兰教教义中并未提到可食禽类有嗉子;兽类要倒嚼;鱼类要有鳍鳞等等。
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规定海里的动物都可以食用,但回族人却对可食水产的种类却有着明确的要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问题要从回族的族源和形成说起,早在隋唐时代,很多回族先民就已来到中国,如萨珊波斯(今伊朗一带)人、中亚诸国胡人(包括昭武九姓粟特人)、犹太人等,史书中称他们为“西域胡人”、“胡商”、“波斯胡”、“色目人”等。
那个时候伊斯兰教尚未诞生,这些胡人信仰是多样的,有拜火教、摩尼教、犹太教、景教(基督教的聂斯脱利派)等,这些宗教或派别除了犹太教是犹太人创建外,其他皆始于古波斯,这些宗教基本都和犹太教以及后来诞生的伊斯兰教有着或多或少的内在渊源,尤其是犹太教在饮食禁忌方面和回族的饮食习惯更加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