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串姑娘 奇特的民族婚俗
芷兰
景颇族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年正式结婚前无不经过“干脱总”(载瓦语),即汉语所称“串姑娘”。所谓“干脱总”,通常是指男女青年的交游活动,而对未婚者则是选择佳偶的一种恋爱方式。
依照传统习惯,每年春节是“干脱总”的大好时光。本寨或外寨的男女青年彼此相邀,带上鱼肉酒饭,到山野玩耍聚餐,纵情欢娱,或歌或舞,暗寄情思。平时,每当夜幕降临,一群群青年男女向村旁竹丛林间走去,轻歌漫语,试探对方。他们或者来到“公房”,一起吹箫唱歌,听讲传说故事,有的青年便趁此窃窃私语,吐露衷情。夜深了,不分男女就在这里卧睡,不过,任何人都严守传统的规矩,绝对禁止发生越轨行为。此类活动多了,彼此有了深入的了解,情感已非一般,便互赠礼物:姑娘多送巧手纺织的花带和绣有绒花的手绢,小伙子则赠以精雕细刻的小竹筒(内装有纸扇或口弦等物,也有不装实物的)、织布梭以及耳环上用的“乾通”。某对男女恋爱成熟,便各告负责社交活动的男女青年头,并请老人和友伴们到“公房”喝喜酒。
经此仪式,表示他们的恋爱关系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就是说,从今以后,他们便可到“公房”外自由活动。
景颇族男女求偶成婚,必须恪守姨表不婚,同姓不婚,虽为异姓但以为源出于同一氏族者也不婚;只限于建立有丈人种和姑爷种婚姻关系(景颇语分别称之为“木育”、“达玛”)的异姓之间通婚。若有违反,人们斥之为猪狗,如不分支系,不拘年龄,不论辈分等。
所谓丈人种和姑爷种,是依父系亲属观念来表述的一种姻亲关系,它的特定涵义是:姑母的儿子有权而且必须娶舅父的女儿为妻,而舅父的儿子却绝不容许娶姑母的女儿为妻,意思是“血不倒流”。这是一种单向的舅表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某姓某家有几个女儿就可能有几个姑爷种,有几个儿子也可能有几个丈人种,所以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谚语:“讨媳妇不限于一家,嫁姑娘不限于一户。”
恋爱成熟后,首先由男方父母请“勒脚”(男方寨子的媒人)与“强通”(女方寨子的媒人)联系,向女方父母提亲,并送去铓锣、丝织品、鸡蛋、酒等礼物;如收下礼物,便表示同意。第二步,再送些礼物,共商婚期。第三步择定吉日迎娶。届时,女方请“强通”、舅父和本寨亲朋代为陪送姑娘前往成亲。
景颇族的结婚典礼,大多在一天之内完成,但戏剧性的场面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难以忘怀的。到了婚礼之日,新郎带上彩礼,由富有娶亲经验又最能忍住发笑的已婚男女青年各一名陪同迎亲。他们还应带上用熟糯饭揉成筒形的饭筒十多支(每支够十人吃),用芭蕉叶包好的菜包若干个(数字与事先告知的女方客人相等),内包熟肉、菜蔬和传统必备的“冲冲菜”。到了新娘家里,交过彩礼,切开饭筒,按人头每人分送一团饭和一个菜包。饭罢,女方由亲属将预备好的两套真假礼物抬出。先是把用芭蕉树做成的“刀”、“枪”等生产工具一件件交给受礼人――新郎的两位陪同者。
受礼人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应完好无损地把“刀”、“枪”等挂在自己的肩上。要接好这些假礼物很不容易,因为主人是把芭蕉树切断后用一根竹签连接起来后做成的,万一不能完好无损地接过来背挂在身,就将受罚――赔出一件真的来。所以在这种受礼场合,大家总是起哄、发笑不止;人们越是惹逗你发笑,受礼人越是克制不发笑。受过礼,受礼人尽力保持身体平衡,一步步地挪出家门,去到转弯处大家看不见时才将佩挂在身的假礼物卸下。此时,他们如释重负地说一声“谢天谢地”,并随着迎亲队伍返回新郎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