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二月二”习俗比较

哲圣君

南北“二月二”习俗比较

“二月二”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这一节日习俗起源很早,是从上古时期人们对土地的崇拜中产生、发展而来,并在南、北地区形成了不同的节俗文化:南方为“社日”,北方为“龙抬头”节。

北方地区:“二月二”龙抬头节习俗

北方地区,“二月二”主要为龙抬头节,龙抬头节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其节俗内容十分丰富,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

1、引龙。引龙的方法大致有二:一是撒灰引龙。北方地区人们是日以灰(有草木灰、灶灰、糠、石灰等)从大门外一直撒到灶间,绕水缸一周,叫“引钱龙”,说是可引龙出世,百虫慑伏。清咸丰《武定府志》载:“以(二月)二日为春龙节,到灶灰围屋如龙蛇状,名曰引钱龙,招福祥也。”宫景辉等《中国志?天津篇》载:“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按天津旧俗,要向河沿水边撒一条青灰做的龙,再用谷糠撒一条黄龙引到家中,取送走懒龙、引来钱龙之意。”总之,撒灰至井边(或河边)就是为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二是汲水引龙。是指清晨汲水回家,谓之引钱龙回家。河北《怀来县志》载:“二月二日谓之龙抬头,以近惊蛰也。各家晨起汲水,有祓禊之意。”

2、除虫、熏虫。二月初在惊蛰前后,是春回大地、农耕开始之时,又是百虫出蛰、蠢蠢欲动之时,故民间有许多采取清扫、拍打、撒灰等手段以除虫的岁时活动,其中除了引龙伏虫外,还有咬虫、摔蝎、熏虫、击梁等活动。旧时熏虫方法是以油煎食物,用油烟熏虫蝎,并食此物,俗称此举可免虫蛀,流行于华北一带。河北《永平府志》载:“用香油煎糕熏虫,则物不蛀,且以避虫蚁。”

3、剃龙头。北方民间是日理发剃头称为“剃龙头”,俗以为有利于人生尊贵。内蒙古《绥远省调查概况?清水河县》云:“(二月)二日,为‘中和节’,俗以为‘龙抬头’之日……是日多剃发,谓之‘剃龙头’。”二月初二剃龙头的习俗在北方流传至今,人们多于是日剃发、理发。在河北,人们普遍认为如果是日不理发,则抬不起头做人,以后会没有出息。

4、食俗。传说龙主雨水,又可镇伏百虫,能保佑丰收,故二月二的食物也多与“龙”联系在一起,把煎饼做成龙鳞状,叫龙鳞饼;水饺叫龙耳、龙角;米饭叫龙子;面条叫龙须面;吃猪头称食“龙头”,俗以为吃猪头肉是吉祥的象征。

5、嫁女住春。北方农家有在二月初二日把已出嫁的女儿接回娘家小住的风俗。河北《滦州志》载:“(二月二)先期,俗必迎女归宁,谓之‘住春’。”山东《历城县志》载:“仲春月二日,打灰囤,逆女归宁。”有的地方在二月初二,新出嫁的女儿要带上用青布缝制的囊袋,内装百果五谷回娘家小住,俗称“送二月二”。

6、禁忌。为尊崇龙的恩赐,使其为民兴风作雨,保佑丰收,是日有许多忌讳,包括:

(1)忌动针线。是日不能动针、刀、剪子,怕伤了“龙目”,招致灾祸。河北《张北县志》云:“(二月二日)妇女忌针黹,恐刺龙眼。”《中国志?天津篇》载:“妇女们在这天不动针线,怕扎坏了龙眼。”

(2)忌担水。山西《永和县志》载:“早忌担水,俗谓恐担回龙子。”《中国志?山西篇》载:“把二月二这晚上说成龙出来活动,人们不要去井边、河边打水,也不要在水边弄出大的声响,以免惊动了龙,把好年景给破坏了。”

(3)忌洗衣。是日有些地方还要停止洗衣,说是恐“伤了龙皮”。

(4)忌磨面。河北《新河县志》载:“忌磨面,恐榨龙头也。”

二月正是农作物播种的季节,龙抬头节的节日活动与禁忌,绝大多数都与敬龙崇龙有关,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人们吃“龙食”、引钱龙、避龙忌等风俗活动,都是为了祈求龙神赐福,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都反映和体现了人们对龙的崇拜和信仰。

南方地区:“二月二”社日习俗

南方“二月二”仍沿用祭社习俗,如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此外就是形成了既有类似龙抬头节习俗,又以祭社习俗为主的新“二月二”习俗,如在桂东客家地区。

土地神古称“社”、“社神”,传说是管理一方土地之神。由于“地载万物”、“聚财于地”,人类产生了对土地的崇拜。进入农业社会后,又把对土地的信仰与农作物的丰歉联系在一起。我国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又称“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称“土地伯公”。“二月二”社日习俗内容丰富,主要活动是祭祀土地和聚社会饮,借敬神、娱神而娱人。

1、祭土地神,颂赞神祗,祷祝祈福。社日的主要活动就是祭土地神,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在很多文献中都有记载。《周礼·大祝》载:“太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类上帝,国将有事于四望,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这里的“宜于社”就是指祭祀社神以求福祉。

浙江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月初二日人们备祭品祭祀土地爷等神,以保佑乡人平安。故当地有俗语谓:“二月二,杀鸡请土地。”(乔继堂等:《中国岁时节令辞典》)清道光十年广西《修仁县志》、民国广西《凌云县志》等均有类似记载。桂东地区客家人称“二月二”为土地节,客家人居住的村边都修建有土地庙。每年农历二月二这天,他们备下煮熟的三牲祭品,带上香火蜡烛、纸钱等到村边土地庙祭供,场面肃穆,以求土地神庇护,得以安居乐业(王建同:《广西客家研究综论》第一辑)。

2、分祭肉,聚众宴饮,奏乐欢娱。社祭作为民众欢聚节日的习俗,从春秋时期开始一直相沿,对于这种场景的描绘我们在很多史料及地方志中都可找到。如西汉刘安《淮南子·精神训》载:“今夫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也。”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清代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载:“二月二日为土神诞日,城中庙宇,各有专祠,牲乐以酬。”《广州府志》引《番禺志》载:“二月二日土地会,大小衙署及街巷无不召梨园奏乐娱神。”昔日那祭社的盛况及人们聚众宴饮的欢娱场面,在这些记载中可见一斑。

3、饮社酒(治聋酒)。传说社日酒可以治耳聋,因此人们称社日酒为治聋酒。宋代陆游《社日》诗:“幼学已忘那用忌,微聋自乐不须医。”又作注曰:“古谓社酒治聋。”清光绪《通州直隶州志》载:“春分后戊日,村之民赛土神,置酒聚饮,曰:‘酒治聋。’”此外,在广西也有此俗记载。民国《来宾县志》载:“盖古者社日饮治聋酒,因以是恐村妇之溺爱耳。”民国《榴江县志》也载有春秋“社日”饮治聋酒的习俗。

4、食社饭、糍粑。社饭起源甚早,宋代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秋社》中就有此记载。晋周处《风土记》亦载:“荆楚于是日以猪羊肉调其饭,以葫芦盛之相邀于人,以敦故旧之情。”食糍粑之俗多在广东、广西。广西贺州客家人在土地节做糍粑吃,并且要放棠梨叶,传说是吃了不怕雷公叫。

5、接社。即娘家在社日接新嫁的女儿归宁。早在宋代,妇女在社日一般不参加祭社活动,而出现妇女于是日“归宁”的习俗。民国广西《桂平县志》《全县志》都载有此俗。

6、社戏。社日举行的演艺赛会,为酬神求福,要演“社戏”,又称“土地戏”。宋代陆游《稽山行》说:“空巷看竞渡,倒社观戏场。”农村中春秋社戏,通常在庙台或临时搭建的野台上演出。《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苏》载:“二月初二,土地神诞辰。纸扎铺剪纸为袍,而粉绘之,人家买以作供。大街小巷,供当方土地,张灯于神前……县署祠旁搭草台,演土地戏。”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就生动描绘了清末绍兴乡间社戏演出。

7、禁忌。闺中忌动针线,忌劳作。唐代社日有妇女停做针线之俗,并有诗句说:“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清代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引翟祜《居家宜忌》亦云:“社日令男女辍业一日,否则令人不聪(耳聋)。人家襁褓儿子,俱早起,恐社翁为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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