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腊月不搬家迁居禁忌
忆莲桑
六腊月不搬家迁居禁忌
中国人一般是不喜迁居的,俗说“人搬穷,火搬熄”,“人搬三道空,火搬三道熄”。但遇有特殊情况,如洪涝灾害,疫病死亡等情况就不能不迁居了。在这种情况下又认为“树挪死,人挪活”,所以“辄捐弃旧宅,更造新居”。
迁居时,俗忌太岁。《论衡·难岁篇》云:“《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因为面对太岁所在方位和背向太岁所在方位迁居皆凶,所以民间为了稳妥起见,迁居时必须避开太岁。
除了要避开太岁神之外,民间还有“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浙江一带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月迁屋不吉。裕固族俗以为虎日、狗日、鼠日、蛇日为凶日,忌讳于是日搬迁。由此可见人们均视搬迁为大事,不能不慎重对待之。否则,或者会由此而遭受凶祸。
迁居时,汉族人以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先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鄂伦春族搬迁时,也是要先把“仙人柱”后面放的神像盒子搬走,然后再搬家。民间迁居时,忌在原住处墙上留“人头画”。鄂温克族搬家时,也忌讳在死人的地点留下不洁的东西,如指甲、头发、破布包、包脚布等。必须扔得远远的。这些都是人们由惧怕行施黑巫术的心理反映,从而采取的禁忌措施。
以上我们从建舍、庭院、室内、迁居四个方面,谈了居处的禁忌习俗。严格来讲,居处的禁忌习俗不止这些,它还可以包括很多内容。可以说,凡是在家中,在人们居住的地方所发生的一切禁忌的事情都可以包容进来。但是为了分类的清楚和避免重复,我们把能够归入其他专类的都尽量放在其他专类中谈了,这里所谈的只是不再能归入其他专类的以及和家庭住宅的客观环境紧密相关的那部分居处禁忌,也可以说是狭义观念上的居处禁忌而不是广义观念上的居住禁忌。
这部分禁忌习俗旧时多与“风水”、“相宅”迷信思想及迷信活动掺杂在一起,有些是民间自发生成的,有些则是来自方士术士、迷信职业者的宣扬以及上层文化的下渗和影响。一些需要反复推演卜算方知吉凶的宜忌,已很难纳入民间记忆、民间信仰的范畴,这些我们未加收录,也没有详谈,这些收录的只是民间惯常通行的一些说法和做法,其中也带有迷信的色彩,这是难以避免的,也不必避开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禁忌,尤其是带有迷信色彩的部分,历来就有不少先哲给予批驳、斥责、解释。例如王充、王符、熊伯龙等等,民间对这类禁忌也多有不相信者,不以为然者。如俗谚“不在宅子不在坟,但在有福人”等等便反映了这一类思想,尽管先哲们的批判还很不深刻,民间也有以迷信反迷信的不足取处,但在迷信禁忌铺天盖地、结网成灾的旧社会里,能够敢于站在世俗的对立面,向迷信挑战,也确属难能可贵的了。
现在,这一类禁忌习俗,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大都自然地消失了,有些则转化为它种形式或者蜕变为一种纯生活的仪礼规则而模糊了,从而失去了其思想方面的信仰依据。如今,我们只能以历史的眼光,从这些禁忌习俗的回顾中去感知人们在居住方面的某些思想信仰的历程和人们从未失掉的对于居住地的依赖、看重的深沉的情感。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信仰习俗的顽固性,尽可能地防止各种迷信思想的死灰复燃。对于危害人民生存生活的迷信活动,应当不排除使用风俗以外的力量来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