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炼火
爱鹏子
炼火又称“踩火”,因赤脚在通红的炭火上表演而得名,是流传在浙江磐安一带,具有浓厚地域文化色彩的一项传统民俗活动。
炼火是浙江省磐安县具有地域色彩的一项民俗文化活动,最早源于对火的崇拜,以火烧炼,达到驱邪祈福的目的。春秋时期,炼火民俗原型已产生,唐代以后磐安炼火固定在每年的重阳节晚上举行。重阳时节正值庆祝丰收之际,举办炼火活动不仅为庆祝当年的收成,也是祈盼来年取得更大的丰收。目前,该习俗已入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磐安炼火活动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白天在乡村举行的各种民间文艺表演,如“铜钿鞭”“罗汉班”“走线狮子”“女子花灯”等活动,男女老幼全民参与,为晚上的炼火表演烘托节日气氛;二是在晚上举行的宏大、壮观的炼火表演,表演时,参与者皆要赤膊赤脚,仅穿一条短裤,在通红的炭火上,手持钢叉高声呼号、勇猛奋进,场景惊心动魄。
据悉,炼火表演由5个阶段构成,分别是择地定方位、烧火、试火、踩火和谢火。
举办炼火表演的地点必须是平坦的泥地,并且要足够空旷。选定地点后,村民就会往里堆放由各户捐助的干柴和木炭。参与者在炼火前7天每日都要沐浴净身,并且戒斋吃素,以示虔诚。踩火表演是整场活动中最为惊心动魄的部分。开始踩火之前要进行总动员,其中年龄最长的炼火者会站在桌子中央向其他人发表动员讲话,其他参与者则分两行赤脚站在桌子两侧,不时挥动手里的钢叉回应动员。
踩火样式多种多样,最典型的是“踏火山”和“闹火海”两种。
“踏火山”即把烧红了的木炭堆成1米高的火山,炼火者手执钢刀冲上火山,奋力撩拨,将通红的木炭拨得火星四起,人从火炭中踏过,如此循环往复,直至把火山踏平,称为“踏火山炼平安火”。
“闹火海”则需要表演者抖动钢叉,在穿过火坛时表演“十字插花”“双龙出水”等高难度动作。表演时,这些炼火者疾步如飞,炭火四溅,火光满天,所以炼火又被称为“火舞”,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在炼火者进火坛时,四周锣鼓齐鸣,观众纷纷呐喊助威,全场振奋,气氛热烈。之后,其他人也可以进入火坛踩火,据说可以驱邪气、保安康,此时进场的普通民众则不需要赤脚。
炼火结束后,要举行最后的程序——谢火,一是感谢火给人类带来的文明,再就是感谢那些不怕危险的勇士,因为参加炼火是没有任何报酬的。
炼火是土生土长的原生态民间艺术,具有原始神秘性、独特稀有性、自发群体性和综合艺术性特征,体现了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人文精神,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活化石”,极具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
2005年“磐安炼火”被列入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