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相王安石
晨硕郎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谥号“文”,世称王文公,自号临川先生,晚年封荆国公,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延寿乡(今江西省临川县东乡县黎圩镇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史书称“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王安石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产生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动改革,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在文学上具有突出成就,是唐宋时期八大家之一。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现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著名散文《游褒禅山记》。
庆历二年登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治所在今江苏扬州)节度判官公事、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区)知县。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江南东路(在今江浙一带)刑狱。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后出任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嘉祐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继位后(1063年~1066年),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压迫,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大胆地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聋发聩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积极倡导和推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变革。王安石两度为相,发动和领导了举世闻名的“熙宁变法”运动。这场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
改革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加上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吏借机敲诈盘剥,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辞去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