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婚俗(2)
白真
解除阿注关系的方式非常简单,只要女子闭门不纳,男子不再登门访宿,或者托人捎个口信给对方,阿注关系就结束了。由于阿注婚姻的特点是易合易离,所以,他们对解除婚姻关系多持无所谓的态度。不少人在阿注关系解除后,仍保持正常的往来, 见面时互相问候,以礼相侍。因此,解除阿注关系的刀女,很容易离而复合,这种合后分,分而合的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阿注关系的男子和子女不在同一个家庭中生活,致使子女很难知道确实的父亲。因而子女只能属于母亲,血统也依母系计算。这样,不少男子就根本不关心谁是自己亲生的子女。
阿注同居婚
沪沾湖第二种婚姻形式是‘阿注同居”。 凡过阿注婚姻生活的男女,一旦双方有共同生活的愿望时,便可组成同居家庭,不必邀媒撮合,不举行结婚仪式和宴请宾客,也不受等级的限制。 沪纳北岸的沪纳两族,多数人在同居时要请达巴念经,祭祀祖先。
阿注同居有下列几种情况:有女子到男子家同居的,有男子到女家同居的,也有双方都脱离原来的家庭,单独居住的。同居阿注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平等,关系也较融洽,双人都比较注意维持已经建立起来的同居关系。同居的男女很少或者不再结交阿注。
阿注同居比阿注异居的婚姻稳定得多,但到女阿注家同居的男子,大多保持了原来的家名,其子女从属于女方,血统按母系计算。同居男阿注一般不能做女方的家长,死后不能葬入女家的公共墓地,而由其甥领回,葬到母亲家族的公共墓地上。而且现在这个规矩逐渐改变,少数男子的骨灰,已由子女葬入女阿注家族的公共墓地上。 女居男方的阿注同居,与男居女方的阿注同居大不相同。根据习惯,女入男家所生子女属于男方,为父系血统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