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婚俗(3)
白真
正式结婚
泸沽湖第三种婚姻形式是正式结婚。 正式结婚须请媒人说合,重礼聘娶,长辈主婚,举行正式婚礼,盛宴亲朋。这种婚姻受社会习惯的保护,解除关系必须得到双方家庭的同意和社会认可。正式结婚的配偶,夫称为“哈楚巴”、女称为刷楚米”。那些只有独女、或虽有几个姑娘但缺乏劳力的家庭,多采取招赘办法为女儿完婚。招赘婚一般是女子相中某男子后,长辈出面托人到男家探询,男子长辈如果同意,即转告儿子,如儿子不同意,亲事作罢;如男方同意,女方便正式邀媒提亲。媒人到男家时,带一坛酒、一筒茶、一盒粑粑、一只猪腿作见面礼。男家长辈将礼物放在锅庄上祭祖先后,亲事就算定妥,往后择个吉日举行婚礼。结婚时,女家送些酒、肉、米粑粑给男家宴待宾客,男家则为出赘儿子做一、二套新衣服。成亲的当天早晨,女家的几个人到男家迎接新郎,新郎的兄弟姐妹及伙伴前往陪送;到达女家后,由巫师达巴给新郎、新娘额上抹酥油,祝新婚夫妇长命百岁,白头偕老;新郎新娘拜祭天地、祖宗及长辈,并接受长辈们的祝福。晚上,女方简单宴请亲戚好友。
入赘男子一般不能与妻处于平等地位,本人要改原来的家庭名为妻方的家名。因而只有穷汉或孤儿才到女家入赘,富裕人家的儿子很少出赞的。也有少数能干的赘婿,取代妻子成为家长,担负起处理家务的重任。
正式结婚的妇女,在社会和家里的地位,普遍比过阿注同居婚的女子低一些。当地的习惯,当男子提出离婚,无权索回结婚时送的彩礼,如果女子要求离异,则必须退赔全部彩礼。因此,不少妇女是很难实现离婚愿望的。但是,只要妇女能退还男方的聘礼,即可随时离开男家。贫家女子无钱退聘金,常常采取逃婚的方法,达到恢复阿注婚的目的。公众对于女子逃婚并无责难,并给与某种形式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