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民俗风情(5)
涵亮郎
无为县婚礼习俗
古代婚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旧社会之婚礼,一仍旧贯,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为变相买卖婚姻也。
男家请媒向女家提亲,女家应诺,男家备礼求婚,是谓纳采。
男家请媒问女方出生年、月、日、时辰,俗称八字,是谓问名。
问名后,古时归卜于宗庙,今则将男女双方八字交卜者占算,得吉兆,复备礼请媒告女家,婚姻大事于是定,是谓纳吉。
男女两家缔婚后,男家诹日具书,备衣饰礼物等聘礼送女家,是谓纳徵。徵者成也,纳币以成婚礼。因宋时避讳,改称纳尔,俗称过定。
男家纳徵后,择定婚期告女家,女家受物复书,是谓请期。
女家同意婚期,即备衣饰、家具送男家,俗谓陪嫁妆。富者所陪嫁妆,竟有朱漆寿棺1对,则物物齐全,可以想见。至婚日,男家舁喜轿、礼品至女家迎娶,是谓亲迎。古者新婿亲自迎娶,今婿不往矣。
六礼亦有精简合并者,然以纳徵亲迎为重。盖纳徵即订婚,亲迎即结婚也。
亲迎日,男家租喜轿。轿雕龙画凤,围以彩色小灯泡,备极华丽;轿顶扎红绸彩球,分垂四角;轿前后是红灯笼两对,燃以红烛;轿门前挂1筛镜。筛镜,系竹筛上糊红纸,再以金箔纸剪八卦形贴红纸上。八卦者,为乾、坤、震、艮、离、坎、兑、巽者也。轿内座下,置铜脚炉1只,炉灰中有燃着之木炭;公鸡1只,红绳扎其足;万字糕两条,供新娘踏足用。喜轿后舁方箱,箱中置礼品。前有鼓乐导迎,1人提爆竹篮,篮周糊以红纸,沿途燃放爆竹。乡间则有揪提篮者之耳之习俗,谓之摘扁豆,不知何意。
贫者所租喜轿,多为青布小轿,上复红布,前悬红灯笼1对。随行者仅提爆竹篮及担衣物而已。
喜轿至女家,女家闭门不纳,索“开门包”后,始燃爆竹放喜轿入,至家堂前,轿置芦席上,不得着地面。
女数日前已卧床上,日食鸡蛋、枣栗之物,不进饭粥。盖迎亲日忌解大小便也。至是,盛妆,穿红着绿,头顶盖1红巾,由父兄负至轿中。轿出门,母嫂等妇女均哭泣,云愈哭则家愈旺盛也。
喜轿所行之路,往返不同,忌走回头路也。走回头路者意谓夫亡再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