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区汉族特殊的传统婚俗
令雪桑
血扁担与血打柱
皖南绩溪等地,男女双方已订婚,下了聘礼,未成婚,男死,女的未嫁,称为“血扁担”。如女的不嫁,称为节妇。女的另嫁,所收聘礼,要归男方家一半。安庆地区谓之“望门寡”,女方在娘家守寡,有自愿的,也有男家施加影响的,以致守节终身。如女死,男的被称为“血打柱”。男另娶,要将女尸搬回男方祖茔安葬,尊为元配。传统婚俗说,只要订了婚,即是“人在你家人,人死你家鬼。”
冲喜
双方已经订婚,婚期未到,如男方生病,经江湖术士推算,即所谓以“喜”治病,迷信喜气能驱病魔,男方通过媒人向女家提出将新娘提前接到男家办理结婚仪式,即算正式结婚。但要等男方病愈,才正式入洞房成亲。如男方死亡,即终身守寡。也有中年丧夫的,立志“守节”,节妇缁衣素服,不搽脂粉,不参加喜庆,理家教子。节妇在封建社会受人尊敬,有的还树立了贞节牌坊。
招夫养子
旧社会手工业者人家的妇女,丈夫死后,不能单独生产,经家族长辈同意,可以招夫进门劳动生产,以养活前夫子女,旧俗规定:叫“继父不继子”,即前夫子女仍跟前夫姓氏,财产归前夫子女所有,与一般招亲不同。
寡妇再嫁
皖西、皖南一带,丈夫死后,又无儿女,此种妇女被视为没有“福气”,社会地位低人一等,如人家有婚姻喜事,祠堂举行祭祀大典,都不许寡妇进屋。只要夫死三年,寡妇就可再嫁。即由丈夫家或娘家叔伯代为出卖。
再嫁时,潜山、太湖等地,规定晚间在野外桥头,由三方(原丈夫家人、媒人和新夫家人)共同订立婚书,注明身价,然后用青布小轿或软篮将寡妇抬至新夫家成婚。寡妇进家时,脱掉原来的白布鞋,穿上新鞋,不经前门,只能由侧门进入。不拜堂,不行家礼,也不请酒,只放一盘爆竹了事。绩溪一带,寡妇再嫁时,要在水口外荒野的草屋,找一个孤老婆伴宿三夜后,由男方雇轿到原夫家迎娶,起身时,须宰杀一只公鸡,醮血淋地,以示避邪。
岳西一带,寡妇再嫁,进新夫家门时,要跨过火堆,也是表示避邪。从寡妇再嫁的传统婚俗中,说明了重男轻女、迷信命运等封建观念,是十分严重的。
热丧先婚
男女快要结婚时,男家或女方突然丧了父亲或母亲,男家则提出乘热丧期(热丧期为四十九天)完婚,若过了热丧期,就要等到三年孝满才能完婚。传说热丧内完婚,死者不责怪,生者也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