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白疍家风俗文化
华池
电白县古时为百越族人聚居地,南北朝和隋时,为俚人的活动中心。俚人的生活习性是“水行而山处”,日常据山洞,“巢居崖处,尽力农事”,也常下江、下海,“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风,去则难从”,谙熟水性。唐宋后,汉人自福建、粤北大量移入,俚汉同化,这些人“以舟楫为家,采海物为生”,形成了电白沿海一带的疍(dàn)民。
在封建社会及民国时期,疍民被视为下等人。他们不准上岸定居,不许与陆上人通婚,不许入学读书,不准穿鞋着袜。有的虽准许上陆定居,也只能于海滩上搭高脚木屋居住,俗称“疍家棚”。解放后,电白县地方政府取消一切歧视疍民的陋规。人民公社化时,于水东、博贺相继成立了水上人民公社,称疍民为水上居民。后又划建水上居民新村,原居住的海边高脚木屋,相继全部拆除。水上居民与原陆上居民已基本同化,但水上居民由于一千多年所形成的一些特殊风俗习惯至今仍有保留下来。
特色民居
旧社会,疍家多以艇为居室,一家数口挤住其中,也有三代、四代合住一艇的,艇就是家,因此,猪、三鸟等家禽也在艇舷边圈养。另一些获准上陆居住的疍户则于紧靠圩镇的海滨,搭木棚聚居。这种木棚以竹木为架,以木皮或竹篱为墙,以茅草为顶,以一些光滑的木条、木板钉合为地板,以板为铺,不另设床。这种木棚小的仅几平方米,大的也不超过10平方米,一律为鸽笼式的高脚吊楼。海潮涨时,棚底与海水仅隔几厘米,如遇暴潮,棚板则为其所没。解放后,疍民虽陆续上岸建房居住,水东的海滨新街,博贺的水上居民新街几乎都是疍民聚居的楼房,但他们大多数仍保留着居住艇、棚的习惯。楼上地板多用优质木板铺就,光洁锃亮,一尘不染,以板为铺,不另设床。
生活习俗
男人嗜酒。过去,多穿长不过膝的唐装裤,衣服多为染以薯莨水的粗棉布,今已与一般居民相同。女人普遍带耳环、项链、手镯,穿镶花边的唐装衫裤,腰扎绣花围裙,戴“铜锣帽”,帽带与衫裤均以银线纺织而成,今为多色尼龙丝线。
民俗婚庆活动
婚嫁,男女青年多于月白风清之夜以互唱渔歌表达情意,然后男方托媒人以金银链为聘礼到女家求婚。再以送绣围裙之布为催婚信物。婚前20天,新娘便开始哭嫁,俗称“唱叹歌”。结婚当天,媒人先将男家彩礼,用一圆形银盘盛装,送到女家。女家组织10多名年青女子,穿着美丽的衣服围着银盘歌舞,以示庆贺。然后由四个命好(三代同堂以上,子孙齐全者)的渔妇背着新娘送到男家,送嫁的礼队由一名美丽的姑娘撑着大红罗伞前行,八音乐队、礼盒和载歌载舞的送嫁妹随后。礼盒中放着一只大碗、一双筷子、一条花边围裙、一顶“铜锣帽”,其它礼悉如一般陆上居民。另外,疍家还有一种婚俗,新郎不在家也可结婚。如果新郎出海在外,新娘可在子夜过后按一般礼俗入夫家,新娘只要在神台上烧一炷香便算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