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壮族灯酒节
如白
上林壮族“灯酒节”在先秦时早已出现,到唐朝时已于民间广为流传,从刻于永淳元年(公元682年)的《六合坚固大宅颂碑》“宗庙嘉存,世世相习”中可见这一世代沿袭的民族传统壮族灯酒节祭祀盛行的区域仅偏于广西环大明山一带。壮族“灯酒节”,即“丁酒节”它是远古义系社会的产物。
上林县有六成以上的乡镇都举行“灯酒节”,以巷贤镇、白圩镇和西燕镇“灯酒节”仪式感最强,场面最热闹,文化味最浓。
据了解,“灯酒”用壮文写就是“daeng couj”,连着读就是“daengjcouj”,当地壮族民众认为,家里添男丁是家族的荣耀,“灯”与“丁”在壮语中发音相近,后将其引申为“灯”,而“酒”历来是壮乡农村节庆祭祀必不可少的东西,由此逐渐形成了当地人传统节日“灯酒节”。
上林古壮语“灯”与“丁”同音,“灯”有“光亮”“照这前程”之意,故而即使后来“灯”与“丁”读音上发生了变化,上林人仍遵古而含之。
“丁”在古代传指男丁,壮族“灯酒节”也就是“男丁的节日”。壮族“灯酒节”是一年中的第二个传统节日,它与春节仅隔十天,是夏历一年中的第二个十日里的第一日,即正月十一日,这天天一亮,上年新生头胎男儿家长便献上公羊一头(或猪头一个),猪肉两斤,甜酒一罐,以及粽耙、米花、糕饼等物,二孩以上的可将羊换成猪头或奄鸡送到指定地点,社头便组织杀猪宰羊烹鸡煮饭,而后组织本社(一般小村、一村一社坛,大村一村按地段划分为几个社坛)人员,按传统“三献礼”唱祝辞的仪式举行隆重祭祀活动。
祭祀目的有二,一是祈求土地社稷神灵保境安康护民,保境内风调雨顺,人财六畜兴旺,二是新丁家人拜谢社稷社王赐福添丁添口。
祭祀礼毕,社头将羊头及羊后身一甲(献鸡的将一只鸡腿)退给新丁,用以供奉祖先,而后全社会餐。一般会餐前还集中由头人讲话,内容一般有五,一为再次公布新丁名单,注入新丁簿中;二是公布本节收支帐目;三是公布来年灯酒轮值掌簿人名单;四是总结本社一年来情况,鼓励大家再接再励,共同奋发向上;五是作出修桥补路兴办公益事业的建议和决定,随后进餐共饮。
席罢由主持人组织敲锣打鼓慰问祝贺新丁,给新丁发红包,祝新丁健康成长,聪明成才。而后敲锣打鼓将新丁簿送到新掌簿人的家中上香供奉。
解放以后,部分地方也允许妇女参加壮族灯酒节祭祀和聚餐活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部分村庄也吸收新生女婴为“新丁”称为“女丁”,共同列入新丁名册,一起举行祭祀活动。次日,即正月十二日,新丁户举行散羊头仪式,即请外公外婆和兄弟姐妹等至亲前来庆贺杀鸡杀鸭,共同分享上一天祭祀社坛退分回来的羊头、羊肉等物。非新丁户即集中进行修桥补路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