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生育观念
翠梅桑
迟婚、晚育、少育成为澳门人生育新观念
澳门特区政府进行的最新一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最近十多年来,澳门居民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迟婚、晚育、少育已是不少青年男女的自觉要求。
统计显示,进入90年代以来,澳门的出生人数明显减少。2011年只有新生婴儿3241人,比1988年大幅减少59%,13年间出生人数年平均减幅达到6.6%。
澳门青年的结婚年龄也明显向后推移。1989年,男、女青年的初婚平均年龄分别为29.3岁和26.7岁,2011年分别上升到30.7岁和28岁。与此同时,第一胎母亲的平均年龄也从27.2岁上升到28.1岁,第三胎孩子的比例则由1989年占新生儿数量的20.4%,下降至2001年时的12%。
澳门的社会学家认为,澳门居民婚育观念上的这种变化,是社会经济环境不断进步的产物。过去,一些人生育是为了多子多福,也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现在,妇女的就业率与男子不相上下,社会对劳动人口的知识水准要求则越来越高,居民们不仅自己要利用工余时间加紧进修,对孩子也更加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因而调整了婚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