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生命礼俗禁忌揭密(6)
龙宇昊
台湾丧礼禁忌
台湾人恐惧死亡,丧葬向来是忌谈之事,民间关于丧葬禁忌也繁多。
日常生活中,民众就忌「四」字,因此医院、饭店、车牌、电话都会刻意避开四楼、四号。节日送礼时也忌送粿、粽,因代表对方家有丧事。居家也避免睡在大厅面朝外、忌反穿衣服;禁止将筷子插在碗上(代表「脚尾饭」)。
丧葬禁忌中首先忌凶死、自杀、意外死亡,因为俗信意外死会变成枉死鬼驻留在死亡之处,等待抓到「替身」之后才能投胎转世。此外也忌在外面死亡,否则不得在家里办丧事因门神将阻挡灵魂入内,尤其是死于械斗或原住民「出草」,更是必需在村庄外办丧事。台湾人认定自然死亡、「寿终正寝」是最幸福的事,因此无论如何务必在家中断气。且不能死在床上,否则将会「夯眠床枷」。因此临终时就要将死者「搬铺」到大厅等候断气。死亡时间则忌在夜晚,因为晚上死亡象征吃完三餐,子孙将会没得吃。
民间俗信见到为入敛尸体就是「不净者」,因此尸体一定以布覆盖,且需遮掩神明、祖先牌位,如女性过世需立刻通知「外家」前来「验尸」方可入敛,俗语「死查甫扛去埋,死查某等外家来」,入殓之前遗族需日夜守灵,避免「白蹄猫」跃过尸体,否则将变成僵尸。哭丧时忌将泪水滴在死者身上,否则死者无法投胎。寿衣则以单数三五七为原则,忌穿偶数。
民间忌谈死亡之事,因此称过世为「往生」、「过身」、「不在」;棺木则称「大厝」,如原订结婚却遭逢丧事则需在百日内迎娶,称为「百日娶」。出殡日期忌「重丧日」以免再遭丧事;奠仪必需是单数表示丧事不成双。参加亲友告别式忌说「再见」、「有空再来」等话,「移棺」之后要将放置棺木的板凳踢倒,丧事才不会再发生。此外长辈不可为晚辈送葬,为夫妻送葬则表示要再娶或再嫁;如晚辈先过世则父母要以棍棒敲打棺木,责备其不孝。棺木入土时禁生肖相冲者在场,且忌人影投入墓穴。
台湾守丧礼俗繁多,守丧期间不得妆扮、理发、剃胡;不可参加喜事、庙会活动,也不可到亲友家中拜会,以免触人楣头。守丧期间不可作粿、绑粽,需由亲友赠送称为「送节」,丧家则以糖?、饼干等甜点回赠。
生命礼俗禁忌是民众共同遵守的法则,一般人都是宁可信其有,以避免犯忌祈求好采头,至于禁忌的真实性则是「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