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中的十五条禁忌(2)
庄雅子
6、新娘子结婚当天所穿的礼服忌有袋口,以免带走娘家财运。离开娘家时,哭得愈厉害愈好,取“哭发哭发,不哭不发”的意思。
7、结婚当天,新娘子出门时,姑嫂均要回避,不能相送;因为“姑”跟“孤”同音,而“嫂”跟“扫”同音,都是不吉利的词汇。孕妇也不能相送,因为古时人们认为孕妇象征着血光,孕妇送亲会为新人带来血光之灾,所以在新娘出阁时,孕妇应该要回避。而且在新娘出门时,往往要燃放花炮,而且人员众多,场面拥挤嘈杂,空气也较为浑浊,为了孕妇的健康着想,也不应让其加入到送亲的队伍中。
8、在迎娶途中,如遇到另一队迎娶车队,叫“喜冲喜”,会抵消彼此的福份,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由双方媒人交换花朵,以化解之。(但现今多以花车车队取代,如在路上遇到另一队车队,可互相相视祝贺代替放鞭炮。)
9、结婚当天,任何人都不可以接触到新床,直至晚上就寝;新娘当天更不可碰到床边。结婚当天,新娘子不可躺下,不然会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意思。
10、很多传统家庭在嫁女之时都会在祖先或神灵供桌前告祭上香,女方除了要供奉礼饼,还要注意上香时,尽量不要将香头插歪,假如歪了,也不要将香拔出、再插一次,因为二次上香有再婚的意思,对于初婚的新人来说是不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