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花灯戏
韫素氏
嘉禾花灯戏是嘉禾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地方戏曲,据旧县志载,县民有“腊月学灯调,正月唱花灯”之习。明朝有首竹枝词写道:“元宵节近鼓咚咚,歌舞台前兴欲腾。正好新春无个事,大家同志看花灯。”
花灯戏流传湘南地区,源于原始歌舞。据《桂阳郡志俗乐之八》载:“东汉建武年间(公元25年)……先民大开农耕,田间起舞,谓之秧歌”。同治版《嘉禾县志》载:“秧歌亦谓之花灯,饰童男女相对跳唱,金鼓喇叭与身手相奏。”花灯戏由田间歌舞,以童子装丑旦唱对子调,进而演人物故事,发展成戏曲形成的两小戏(小旦、小丑)和三小戏(小旦、小生、小丑),之后逐步发展有生、旦、净、丑各行当齐全,故事情节更完整丰富的地方戏曲。至清代出现职业性的花灯班社,这些班社到临近的桂北、粤北、赣南等地区交流演出。据民国26年(1937年)统计,全县有四季班(常年演出的职业班社)12个,新年班(以正月演到谷雨)31个,龙灯班(龙带调,只在春节演出)78个。
花灯戏有传统剧目170多个,其中对子调20多个,小戏40多个,大中型戏90多个。剧目有喜剧、闹剧、正剧、悲剧,还有连台本戏。其包含内容十分广泛,典型剧目有《十月花》、《三讨亲》、《蓉姑舂碓》、《下洛阳》、《讨学钱》、《情义相合》等,大多反映下层劳动者的生活,具有民主性、教育性、娱乐性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来自民间,源于劳动,创作于生活;
2、音乐曲调优美动听,乡土气息浓厚,经老艺人口头发挥,更显特色;
3、表演幽默风趣,动作活泼夸张;
4、戏中角色不多,一人可代多角;
5、褒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
花灯戏有曲调200多首。按其腔派结构、表演形式及音乐风格划分,有小调、正调、过场曲牌三大类。其曲调在发展过程中融进了民歌小调,同时吸收地方其它剧种音乐,曲调丰富多彩,弦律优美动听。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文化部门关注化灯戏的继承与发展。1984年成立县花灯剧团。1987年地区和我县合编《嘉禾花灯戏志》。1991年嘉禾花灯戏被载入《中国戏曲志》和《中国群众文化辞典》。1992年,100多首花灯曲牌载入《湖南省戏曲音乐集成郴州地区卷》。1997年县政协组织编写《嘉禾文史资料选辑——花灯戏专辑》,详尽地介绍了花灯戏的历史渊源、剧目、表演、音乐、脸谱、道具等方面的内容。1998年,嘉禾县坦坪乡石富冲被省文化厅授予“群众文化艺术之乡——花灯之乡”。迄今为止,县文化部门对100多个花灯戏剧目、80余首花灯曲牌做了搜集整理,创作、改编花灯戏600多个,参加省举办的文艺演出的节目12个,其中《十月小阳春》、《蓉姑舂碓》、《望郎花》等分别拍成电视和录音在省电视台和省广播电视台播放,并获奖。
至上个世纪80年代,花灯戏受多元文化活动的冲击处于濒危状态。2008年,县政府将花灯戏向省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