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大盛魁”商号创始人王相卿

韦茹子

清朝“大盛魁”商号创始人王相卿

王相卿,山西太谷县人,由于他身材高大,臂力过人,故人称“王二疤子”,是清朝晋商中著名的旅蒙商号“大盛魁”创始人。

王相卿,出身贫苦,早年,由于生活所迫,到右玉县杀虎口为人当佣工。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皇帝要御驾西征噶尔丹,山西右玉县的杀虎口,正是大军由内地通向蒙古大草原的必经之路,王相卿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他先是在清军当伙夫,服杂役,在服役中,他随军兼做点小生意,后来,他认识了也是为了生存而做随军贸易的张杰和史大学,由于志向相投,机会相同,于是,他们3人结拜成异姓兄弟,并脱离兵役,决定合伙做生意,想谋一番大事业。但由于初始生意不佳,做了一年,3人还不得温饱,而且环境很艰苦,张、史2人心灰意冷,就返回家乡另谋生计,但王相卿意志坚决,决定一个人留下来继续经营。

没过几年,康熙皇帝征讨噶尔丹大获成功,杀虎口便成了军事重地,军队粮草都要在那里集结,以保证前方长驻军队的衣食住行,于是王相卿商机大起,生意日渐好做,他为了扩大经营,招了一个学徒,同时又写信把张杰和史大学请回来继续合作,并成立了“吉盛堂”商号。由于3人齐心协力,生意愈做愈大,到康熙末年,他们又把“吉盛堂”改成“大盛魁”,并将总号地址移到了乌里雅苏台,后来又迁到归化(今呼和浩特)城中。又经过他们的数十年苦心经营,最终把“大盛魁”办成旅蒙晋商专做蒙俄贸易、伙计达6000余人、商队骆驼近20000头、年贸易总额达上千万两银子的著名大商号,王相卿也成了垄断蒙古市场的商界巨头。以后又经过十几代人努力,“大盛魁”竞在蒙古大草原上称雄200多年。

“大盛魁”之所以能在蒙古大草原称雄200年而长盛不衰,其原因有二:

其一顽强的创业精神。

王、张、史三人就像三国的“桃源三结义”一样,他们结成兄弟,抱着一团,特别是王相卿,以义待人。他们不怕风险,不畏艰苦,终于踏出了一条以山西、河北为枢纽,北越长城至俄西伯利亚,东达扶桑,南到东南亚的国际商路。后人为了纪念和继承他们的创业精神,在“大盛魁”的祠堂和财神座前,供奉了四样传家宝:一条扁担、两个货箱,一块石头、一碗稀饭。扁担是创始人以肩挑贸易起家;货箱是创始人用过的装财物的大木箱;石头是创业时作为秤砣用来称银子的衡器;稀饭是在当年创业最艰苦的时期,在一年的除夕之夜,王、张、史三人,因极度贫苦,没有钱吃年夜饭,只好煮一锅小米粥充饥,以打发年关。

其二灵活的经营策略。

蒙古牧民以肉食为主,故而喜欢砖茶,“大盛魁”为此就自设茶庄,进行砖茶加工;蒙古牧民喜欢穿结实耐用的斜纹布,“大盛魁”就专门为其组织货源,并将斜纹布按蒙古牧民习惯,裁成不同尺寸的蒙古袍料;蒙靴、马毡、木桶、木碗、奶茶用壶等蒙古牧民日用必需品,“大盛魁”也按照蒙民习惯专门加工。因此,蒙民只要是见到“大盛魁”商号的货,便争相购买,“大盛魁”品牌在蒙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蒙民是过游牧生活,居住分散,没有定居,“大盛魁”就采取流动贸易方式,组织骆驼商队,把货物运到牧民居住的帐蓬去买卖。蒙古牧区,因经济不发达,牧民手中少有货币,“大盛魁”就采取以物易物或赊销方式交易,甚至以牧民的羊、马、牛、骆驼和畜产品、皮张来折价偿还货款。正是由于“大盛魁”采取这些极其适应蒙古牧民实际生活的灵活经营策略,才使得他大获成功。

道光、咸丰年间,“大盛魁”总号的经理王廷相,通过市场分析,果断地购进大量白、蓝绸缎,号内伙计都认为是冷门货,怕造成巨大积压,都反囤积这些货物,而他却力排众议,坚决进货。不久,皇帝驾崩,全国上下为了举丧戴孝,都争相抢购白、蓝绸缎,因此,白、蓝绸缎脱销,此时,“大盛魁”抓住商机,高价抛出存货,结果赚了一笔巨利。

“大盛魁”订购货有一套独特的办法,凡订购大宗货,合价在300两银以下,现货交易,不驳价,表示厚待“相与”,但如果价高货次,则以后永远不与其共事,由于这种做法名声在外,也就无人敢来骗他。对订购手工业品,凡他选中的T-工业户,代代相传,不随便更换,当手工业户资金短缺,周转困难时,便借垫银两,予以扶持。这样做,可取得对这些加工户的手工业品的优先购买权。

“大盛魁“相与”商号,每逢账期,予以宴请,以表示厚待“相与”商号,但宴请时,有厚有薄,凡共事年久或大量供货的商号,则请该号全体伙计,并请经理到最好的馆子吃酒席,一般的“相与”。只请一位客人,在较次的馆子吃普通酒席,吃好酒席的“相与”,觉得与“大盛魁”的交情厚,则引以为荣。“大盛魁”则通过这一做法,扩大自身影响。

可见,“大盛魁”的经营策略,真是层出不穷。

特色解读:重身股而不重财股的股份制企业

不同于晋商或别的旅蒙商所创办的字号,大盛魁之所以能够延续260年,与它特殊的股权结构密不可分。

大盛魁的发家起自王相卿、张杰、史大学等人的意外发现。当时他们看到与军队、牧民贸易有利可图,就结义合伙,采购了一些货物,到外蒙草原上与牧民交易。可是,草原牧民缺少银两,只能用羊群或马匹易货。因此,为草原牧民提供商品,只能先赊销给他们,然后等到牲畜肥壮起来,再到集中地接收牧民们赶来的等值的牛羊,以抵消货款。显然,那是一种针对草原牧民缺少现银但民风淳朴而开展的信用交易。但那又是一种风险极高的易货贸易。那样长距离、长周期、完全以信用为基础的赊销,早晚要出乱子……

而解决好这个问题,正是大盛魁雄踞草原的秘密。

和很多商业机构一样,大盛魁创始之初很是寒碜,直到三位创始人相继去世,仍拿不出现钱来报偿他们,而只能用一种被叫做“永远身股”(或称“死人股”)的“期货”来补偿。

既然没有做买卖的本钱,那么大盛魁创业的基础又从何而来呢?

答案还要从“财神股”说起。

创业第一年,因为赊销,王相卿等人赔了个精光底掉,股东们急了眼,打上门来要王相卿赔偿。王相卿拍着胸脯说:“给我一年时间,我一定还你们。”正是大年三十,三人已是身无分文,就剩下一点米,于是三人只好熬了锅粥过年。三人正要喝粥,有人敲门。王相卿开门一看,是个云游四方的喇嘛。喇嘛想讨点斋饭并求住一宿。三人接纳了他,盛了一碗粥给他。没想到喇嘛喝了一碗还要喝,直至把他们的粥喝了个精光。

次日,喇嘛临走前留下一个褡裢请他们保管。过了好久,喇嘛还没回来,三人打开褡裢一看,全是白花花的银子。后来,三人困厄之极,只好用喇嘛留下的银子做了大盛魁的股银。以喇嘛的银两为股金,大盛魁竟然顺风顺水,越做越大。

最后,喇嘛始终没有回来。此后,大盛魁定了两个号规:第一、从今往后,大盛魁的年夜饭都喝稀粥;第二,喇嘛留下的银子单记一笔“财神股”,参与分红,但不取出,以后连本代利还给人家。

“财神股”的故事听起来很像神话,但是过年喝稀粥的规矩被大盛魁的后人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尽管他们中的一些人不知道规矩的由来。

当时,晋商铺号的股份分为两种:一种是“财股”(又称“银股”),是财东(股东)投入资金形成的股份;另一种是“身股”(又称“顶身股”),是对掌柜、伙计实行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此所谓“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

不设财股,让大盛魁在众多的晋商字号中显得有些特立独行。三位创始人还告诉后辈,永远坚持这一做法。所以,大盛魁从创始到歇业,始终没有外部股金加入。

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同受益,是股份制公司的基本特征。但是,一个企业要想基业长青,仅此一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几百年后,以现代企业治理的眼光来审视王相卿等人当年的制度设计,或许可以看到如下一个理路:大盛魁要想取得成功,资本不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源才是第一要素。

大盛魁的创富过程不算神奇。千百年来,草原游牧民族对产自中原的茶叶、日用品有着巨大的需求,而在千里草原上行商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人力,将茶叶和日用品贩运到漠北草原,无疑于用生命做赌注。

“自古以来驼道就非是安靖之所在,比如驼队被强盗所劫,比如遇上黑沙暴、驼队在沙漠上迷了路,或是不慎让驼队在不宜扎房子(帐篷)的地方休息,骆驼吃了断肠草、喝了有毒的水……真可谓是七灾八难等着你。”

作家邓九刚的小说《大盛魁商号》如此描述在千里草原上做买卖的艰险。

严酷的行商环境说明,大盛魁的创富神话真正是“富贵险中求”,创始人王相卿等人,正是依靠坚韧的意志,才让大盛魁的商业模式一点一点构筑起来。而此种商业模式的核心就是人的冒险精神,再加上智慧与体力的付出。

“如果像晋商其他字号一样,三人变成了财东,就必然要按照出资比例提取利润,利润被大部分瓜分,分到那些合伙的驼夫、伙计的钱就少了,就会让众多卖命的人感到不公平,那样的商业模式是不可持续的。”电视连续剧《大盛魁商号》的导演王新民如是说。正式基于这样的认识,王新民在构造《大盛魁商号》第一部“创业”时,设计了这样一种逻辑:起初王相卿也是按照传统的晋商模式来经营的,但经历了重大的失败和挫折后,才逐步确立了“不设财股”这一原则。

我们的文化传统,总摆不脱浓浓的英雄情结,比如电视连续《乔家大院》中的乔致庸、《大染坊》中的陈六子、红顶商人胡雪岩。

然而,大盛魁的商业史,却不可能用哪个大掌柜的英明来进行诠释,“英明”的是它的制度。大盛魁260年的传承中,历任大掌柜均可圈可点,他们不断拓展着大盛魁的商业模式,恪守着大盛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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