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概况(5)
朦胧海
他们和汉族人民一起兴建了鄯阐(今昆明)地区水利灌溉系统工程。宁夏回、汉人民开凿了大清渠、惠农渠、七星渠、昌润渠等,并多次修整古老的秦渠、汉渠、唐保渠。使宁夏平原生产发展,为宁夏赢得“塞上江南”的美称。各地回族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者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药以及矿产的采冶上都较为著名。回族尤擅经商,元代回回商人遍布全国各地。从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到牛羊屠宰和加工业,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回回商人在内地同边疆地区的经济交流,以及在中国对外国的贸易往来等方面,都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明、清时期的闭关自守政策,使蓬勃开展的中西交通事业受阻,对中国本身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对于回族特别是从事海上陆上对外贸易的回族商人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解放前,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回族人民在政治上没有地位,经济和文化发展缓慢。国民党政府歧视少数民族,不仅无视回回的风俗习惯,而且根本不承认回族的存在。回回族只能称回教徙,蒋介石操纵下的“国民大会”把回民称作“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回族内部的军阀、官僚和有宗教特权的教主,也加重对回民的剥削和奴役。
1949年前,回族处于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但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同地区有不同特点。农村回民大多无地、少地,或只占有山地、沙地、盐碱地、词滩地,农民破产和逃亡现象比较普遍。以河南省辉县为例,1948年在430户回族农民中就有赤贫、贫农和下中农414户,占总户数的939/5。广大回族贫苦农民缺吃少穿,生活极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