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人的“过继”风俗

赤奋若郎

客家人的“过继”风俗

《孟子·离娄上》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古以来,人们都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视为头等大事。

然而俗话说得好:生子生女,顺其自然,强求不得。便是一国之君,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也有后宫生不出皇子的,或生了皇子也夭折的。为了江山社稷,只好选出皇帝兄弟之子即侄子,或皇帝之弟为皇位继承人。皇家有“过继”之举,民间更比比皆是。

旧时没有儿子的要“过继”嗣子,俗称“过房儿子”。就是从同胞兄弟或族兄弟的儿子当中,“过继”一个侄儿,以备养老送终、传宗接代。如老人无儿无女,去世之后,“过继”的侄子、侄媳妇,要像儿子、儿媳妇一样端灵牌、披麻戴孝。而自己的父母过世,却不必穿重孝,着白衫即可。因为“过继”后,就是人家的儿子了,连亲生父母的墓碑上也只能刻“降服男”三字,不可刻“孝男”二字。

“过继”儿子,不存在买卖关系。接受继子的夫妇,在继子尚幼时,有生活上抚育之责,在其成人后有协助娶妻成家之责。作为继子,应视继父母为亲生父母,有赡养和服侍年老的义务,如俗话所说:“生要供,死要送”。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继承宗祧,接受受赠人的香炉水碗,为正式继承人。

“过继”儿子时,有选择黄道吉日用庚帖写明确认的,要请斯文长辈为在场人,请有文化的长者执笔,然后大家签字画押。也有口说为凭的。一旦既成事实,便铁板钉钉,不可反悔。修族谱时,得在谱中写明:“某某兄之子某某,继某某为嗣”。如继父母以后再添男丁,不论兄弟多少,均享有同等待遇,并共同恪守孝道,负责赡养及老人的后事。

笔者的家族里,有许多“过继”儿子的先例。据悉,我的曾祖父钟遥镳,生有四个儿子。他的大弟遥鑒无子,曾祖父便依众议,将第四子国渭“过继”给遥鑒为嗣子,国渭公的子孙后代,承接香火,每年的清明时节,都要去遥鑒太与他的六位夫人坟地烧香祭拜。

我的祖父国波,生有二子,因国鸿公仅生二女,祖父遵循“长子顶长房”之古训,遂将我的父亲运梯“过继”与国鸿公为嗣子,以继香火。两位姑母姑父家也一直与我们家有亲戚往来。我的叔父运榜,娶妻邹氏,生有一子一女,均幼殇。父母亲便将已经成家的二哥二嫂“过继”给叔父为子媳,到叔父家生活。他们下地种田、上山砍柴、饲养禽兽、料理家务,成了叔父婶婶的好帮手。两位老人年老体弱时,服侍生活、请医送药,体贴周到。两老均活到七十多岁,二哥二嫂还穿重孝送老人还山,坟墓也做得高大气派,受到乡邻们的好评。

还有一种情况,两兄弟中,仅有一位育有一子,为让无子的兄弟也能延续香火,便口说为凭,让儿子兼承双祧,各有半子之分。过去瑞金县有一杨姓基层干部,属于这种情况。当他成年后,父亲兄弟俩各为他娶了一位妻子,名曰“平头夫妻”,不分大婆小婆,各居一室,且都很争气,均生育有子女,为各自的家庭传宗接代,皆大欢喜。

在客家人中“过继”儿子是一宗大事,在往后长时间的相处生活中,双方家庭难免产生一些矛盾。也有心怀不满的生母,会指桑骂槐地数落:“牛耕田,马吃谷,别人生子你享福!”甚至还有与继母大打出手的。产生了矛盾终归要解决,往往会请宗族中的斯文长辈出面好言相劝:“本来都在一个饭盆里吃饭的,都是自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道理多说几遍,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两妯娌重归于好。

“过继”儿子的风俗,随着历史的推移、时光的更替,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后,便少见寡闻了。现在无儿无女的老人过世后,有的由侄子发丧;没儿有女的,就由闺女给安葬了。由于党和政府重视民生工程,乡镇甚至村委都办起了敬老院、养老院,让无依无靠的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更有许多志愿者像子女一样,关心着老人的饮食起居和病痛医疗,以慰老人孤单。

“过继”风俗虽已不再,但客家人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却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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