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区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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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在历史上一直盛行土葬。据考古资料证明,在相当于中原的西周时期,已有石墓石棺出现。这种墓高约一米余,四周有4块天然大石块作支柱,上盖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据史载,至迟在2000年前的东瓯王驺摇时期就存在土葬。旧时的温州西郊瓯浦山旁就有东瓯王墓。从明清到民国,土葬之,风更盛。
在温州民间,历来还有在生前筑寿坟,或死时临时选穴筑坟的习俗。其坟大都以砖灰为塘,以石为茔,比较流行的是一种以棺木为中心,周围垒以大石,做成靠椅式的坟,俗称“椅子坟”。由土葬发展成的殡葬旧俗,仪式繁琐,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并且化费巨大,浪费惊人。
下面介绍旧的土葬习俗和新的殡葬习俗。
小敛
人死之后,孝子披麻戴三梁冠,揭一个盛水用具到河边,后随一人执伞遮盖,先投一文钱于河中,汲取河水,叫做“买水”。这水用来给死者沐身。穿上敛衣(即丧衣)后,还给死者口中含一金质或银制的圆形的管儿叫“聪明棒”,这棒用红缎包起来,塞入口内,俗叫“含口劲”。这是上古含玉的遗意。然后把尸体移到中堂敛床上,以待大敛。并取筷箸插饭中,绕以苎绵,陈于尸前,作为临时木主,同时在足下燃一灯,谓之“照冥路”。
小敛以后,拆掉死者睡的床,在原床地上,还要摆一个磨石,磨上置一个斗,内放满垄糠。糠上放一个米升,升上又放一灯盏油,内放七条灯蕊,一夜点到天亮,以后每夜减一条灯蕊,减至最后,即是头七。依次七夜,灯蕊点完,叫做“点七星灯”。每逢七天,除四七外,都要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