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寄名习俗
凌硕
为了保证自己孩子的健康长寿、幸福美满,孩子的父母、家人在取名实践中给孩子取贱名,此外,还在礼仪的领域千方百计寻求途径、方法,甚至把思路扩展到了宗教信仰领域,让和尚、道士给孩子取名。
让和尚和道士等给孩子取名,民间叫“寄名”,是指孩子出生满月以后,父母将婴孩送到寺庙道观,请和尚、道土取一个法名或道名,从此在礼仪、象征的基础上将孩子托付给佛门、道观,从而缔结一种宗教和世俗的亲属关系。人们之所以将孩子寄名神佛,不外是认为佛门、道观都是超凡绝尘的神圣所在,把孩子托付给他们,自然要受到菩萨、神灵的保佑,妖魔邪祟、祸患灾疾不易侵凌。
在我国,寄名的习俗曾经是普遍存在的。古典小说《金瓶梅》、《红楼梦》都曾写到寄名的习俗。《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写道:“过了一日,有宝玉寄名的干娘马道婆到府里来……”此外,二十九回、六十四回也都写到了巧姐儿和宝玉的寄名。《金瓶梅》里的西门庆是将儿子寄名到玉皇庙的吴道官那里的。近、现代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举出寄名的例子。鲁迅先生小时候就寄名到了寺院,得法名“长庚”。此外还有一件百家衣,还有一条叫“牛绳”的东西,上面挂些零星的小东西,如历书、镜子、银筛之类,说是可以避邪的。
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也记载了南方、北方的寄名习俗。比如记载南方吴县有小儿寄名神佛之俗。此风全境皆然。盖富贵家之小孩,娇生惯养,大半身体柔弱,时膺疾病。其家乃至庙烧香,用红布制一袋,置小儿庚于其中,俗名过寄袋,悬佛橱上。自是以后,每旧历年终,寺僧备饭菜,送小儿家中,名曰年夜饭,其家人必给僧以钱。凡送三年始毕。当过寄时,僧为小儿取名,譬如神佛姓金,即取名金生、金寿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