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儿女婿初二回娘家

贝丽子

福州女儿女婿初二回娘家

正月初二,在福州民俗里,这一天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的日子,夫婿也要同行。回娘家时,女儿必须携带一些礼品、红包,分给娘家的小孩,并且在娘家吃午饭,但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

大年初二,闽侯、连江、罗源、长乐、福清等近郊县市都很热闹,老人们满脸笑容,早早准备好瓜果零食、好酒好菜,因为出嫁在外的女儿要回家了,夫婿也会同行,给岳父、岳母拜年。

福州的风俗里,大年初二是出嫁的女儿回家看望父母的日子。为什么必须在正月初二,而不能在正月初一?习俗上的传统观念认定,已婚女子是“外人”,老祖宗年底从天上回家享受供奉,如果看到家里有“外人”,就不愿进家了,所以已婚女子不能在家里过除夕、初一。习俗上认为,老祖宗享用供奉后就回到天上了,出嫁的女子这时才能回家。如今,人们虽然不信鬼神了,但这个观念或多或少还有在民间流传。

正月初二这天,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这天在福州又叫“迎婿日”。当然,一向注重孝道的福州女儿是不会忘记给父母和晚辈们带礼物的,以前是糖饼瓜果之类的手礼,现在不少人是直接给红包。老福州这天往往要全家照上一张全家福。

正月初二,女方父母都会留女儿、女婿在家吃饭,但一般不继续留下来吃晚饭。这里有两个意思,一是女儿夫家贫,要回娘家蹭饭;二是不能把娘家吃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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