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年节禁忌(2)
飞双
正月初一,忌扫地,忌将灰土向外倒。这样作,是为了防止将新的一年间的“财气”或“运气”扫掉和倒掉。柞水县从门口向里扫三帚子。忌在别人家就餐。忌客人登门。不担水。忌蒸馍,因为蒸馍会生汽,以免在新的一年间“生气”。永寿县忌吃蒸馍,认为会患腹疾。忌打浆糊、搅团,古俗认为初一是鸡的生日,打浆糊和搅团会糊住鸡的眼睛。今天许多人解释为打浆糊会使小孩变糊涂,不聪明;打搅团会使家中是非增多。柞水县忌初一、初二、初三在外面倒水,以免新的一年内请人干活时会下雨。
正月初五,叫“破五”。忌向邻居借东西,如不得已,要以物易物。水与火不可外借,因为失去水、火就等于失去生命。不可向地下泼脏水。因为诸神在家,以免玷污了他们。宜君县在破五之前禁止妇女往来。破五这一天,一定要吃饱肚子,《延绥镇志》云:“五日饱食,谓之‘填五穷…。此日忌出门,忌来客。现在破五之习俗已经改变了内容,犹如年气已过,可以恢复往常了。俗谚云:“年过初四五,缺肉少豆腐。”就是这个意思。
正月初七,也叫“人日”、“人胜节”,陕西也称之为“人齐节”,相传此日是人类的生日。忌阴,《乾州志》云:“人日,晴,人安。”忌来客,忌远行,有“七不出,八不入”之说。
正月初八,叫“谷日”。忌阴,《乾州志》云:“八日属谷,晴,年必丰。”忌行人返家。
正月初十或十二,为“老鼠嫁女日”《延绥镇志》云:“十日名老鼠嫁女,是夜家人灭烛早寝,恐惊之也。”《临潼县志》云:“十一日夜不张灯,十二日厨不动刀,谓之‘鼠忌’。”
正月十五日,叫“上元节”、“元宵节”。由于此日夜间有观灯活动,故又称“灯节”。一些地区有让新婚女子躲灯的习俗。汉中新婚女子必须在正月十三赶回娘家或去亲戚家住几天,过了正月十六才可回婆家。俗谚云:“正月十五不躲灯,瞎了婆婆双眼睛。”得这样连躲三年。《中部县志》亦云:“元宵迎女归宁,谓之‘避灯’。”此日忌阴,阴则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