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22)
暮色年华
祭奠
葬后第三天,孝男、孝眷和亲属前往墓地探墓,在墓旁“后土”前和墓前分别祭奠。
葬毕七天内,每日均要由女眷于早、午、昏三次奠祭死者之灵,啼哭哀念,早称“捧茶”,午、昏称“捧饭”。
死后至第十四日、四十九日(迷信认为死者七旬归魂)、百日、周年,分别祭奠如仪,称为“做十四日”、“做四十九日”、“做百日”、“做对年”。“做对年”古称“小祥”。
三年(两周年)除服 前逢岁时节日,提前一日单独祭奠,称为“节仔”。逢农历初一、十五,早上敬汤茶饭菜,由女眷哭祭,称“孝初一、十五”,直至撤奠。
满二十四个月(两周年),亦祭奠如仪,称为“做三年”(三年系首尾计算),古称“大祥”。届时除服从吉,门贴新红联,俗称贴“三年联”。如治丧期间没“做功德”的,要在这时补做,否则认为孝道未尽,死者灵魂难以超升。
“做忌”:“做三年”除服后,每逢死者生日要做“娩忌”,即“生日忌”;卒日做“正忌”。一般人们比较重视“正忌”。女儿、外孙于“做忌”日归宁,具金楮,分四祭品,称“提金银”,年年如此,有数十百年不断者,俗语“三代外孙抱桌脚”。
泉人扫墓,多于清明节前后十天行之,叫“巡风水”或“眉墓”。届时子孙以朱笔摹墓碑上红字,献纸钱,祭奠;因怕年久墓凐,还须陪土。另外,在春节、中元、冬至等岁时节日,也有祭奠之礼俗(参见《泉州岁时记》)。
时代既远,就不再“做忌”,归于岁时节日一并祭之。对开基始祖,或置有祭产的,历时虽久,因有生息,由各房子孙轮值“做忌”,全族飨胙,称“当交轮”。其祭产资财众多的,“当交轮”不但免贴,反有剩余,子孙视为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