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20)

暮色年华

服丧

泉俗服丧,按其与死者亲疏而有差别,共分为八种:

1、“斩衰”

死者之妻、子或长子已亡故长孙承重者,须“礼尽三年”,实际只有二十四个月。孝男百日内不得剃发。未除服前新年不贴红联,帖水红色或绿色联,辞句亦与一般春联异,作哀伤之词,如“望云思亲”之类。

古代父、母丧亡称“丁忧”,“丁忧”服丧期间,不得赴试,不得任官;已任官的,要辞职回乡为父、母守制;如确因政局需要,经皇帝御批不准辞职而继续留任的,称“夺情”;其“丁忧”二十四个月,外加礻覃服三个月,计服丧二十七个月(不计闰月),才为除服。

2、“齐衰杖期”

死者之夫,为妻服丧一年,称“期年服”。

3、“齐衰不杖期”

死者之同胞兄弟、孙、胞侄,服丧一年,称“期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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