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18)
暮色年华
下葬
1、土葬
棺木到达墓地,按择定时刻入穴,纳铭旌、志铭等于墓内,祭棺头,复土,孝男以裾掬土一抔绕墓一周,检留一小块土地。
先祀后土。古代丧葬,下葬处要埋下“买地券”,标明墓地四至,写上道教咒语,并于墓地树石碑,上刻“土地神”(即土地公)三个大字。今此葬俗已演变为树“后土”石碑。
如合葬双圹,一人先死已“拾骸”,一人后死将以棺木葬者,已“拾骸”的不能用瓦罐(泉人称“黄金”),要改用小型棺木为“骸棺”,两个棺木合葬。所谓五行金克木,“黄金”与棺木相克也。
再由点主官“点主”。“点主”为泉州大户人家丧葬时的要事,“点主官”请绅士担任。“点主”时,孝男抱“木主”向东跪,“点主官”先用朱笔,举向太阳(意为“指日高升”),“点主官”张口呼气,孝男等皆张口呼气(意为“取生人阳气”),然后取银朱或鸡冠血(皆为“借阳气”之意)在“木主”“王”字上头下笔一点,点“王”为“主”,再盖以墨笔(盖墨笔的仪式同前)。红笔点完即投弃,墨笔则长期保留。
泉州城内的“点主官”直接至墓地“点主”,点完即回。南门外深沪一带,“点主官”要随归虞于行列中坐轿而回。安海的“点主官”,归虞时要下轿步行。
礼毕,孝男奉神主升魂轿,至此“出山”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