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17)
暮色年华
2、墓制
墓制代有规定。
明清时期,庶民坟墓最大不能超过方十八步。贫者开地为穴,不营圹。富者用砖圹、三合土圹,大小不一。近代殉葬冥器较少,摆冥器、纳墓志铭之处系在圹前,泉人称为“圹志厅”,讹称“孔子厅”。
墓圹有独葬、合葬、群葬三种。合葬多为夫妻,筑双圹中隔以砖土;一人先卒先葬,后卒后葬的只要上面揭开复石,并不妨碍先葬的。群葬为全家葬在一起,泉州罕见。
不论独葬、合葬,墓上复以土,或复以木板加灰土、石板加灰土。幕建筑甚坚,一般人家也要“做灰”,即筑之以灰,上者以三合土,坚固的至拌以糯米、糖汁,或以石筑成,近代常用洋灰(水泥)者。
墓碑刻石为之,有长方形、半月形等,半月形墓碑他处罕见。有书官爵的,但通常只录族望姓氏,如“××(族望)×氏祖坟”、“××(族望)先考(妣)××(名字)×公(妈)佳城(之墓”、之坟、封茔)”。族望如吴姓称“延陵”,王姓称“开闽”等,流派甚多,名目各异,难以详列。泉人以“封茔”为官绅墓的专称,无职不得称,不容混淆;其实“封”义为封固,本与官绅无涉,以讹传讹而已。
墓前有石狮子、石栏杆分列左右,俗称“墓脚墓手”,其大小规模以“缴”、“送”计算。墓旁立石碑,刻“后土”二字,俗称“土地公碑”。官绅墓前列有刻明功名如“戊戍进士”之类的小石碑以代旗杆,俗称“旗杆夹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