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丧葬习俗(3)
暮色年华
2、“开斗书”、“报死”
执事人等开具死者生死时日,请僧、道为其推算何时入殓,名叫“开斗书”。
治丧之家在大门上挂上一块白布,或于原贴红联处覆盖白纸,通示周遭。分派执事人等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名曰“报死”。在外子女闻讯奔丧。
“报死”者足不可进入人家大门,在门外高声喊叫,说完即索水漱口而回。漱口表示衤发除不祥。“报死”者常行路匆匆,故泉州人骂人行路匆忙者为“报死”。
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我国古代多流行族外婚,同姓不婚,因此联婚就成为加强部落、氏族、家族、各姓氏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的感情纽带。故《礼记•昏义》在记述婚姻功能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合二姓之好”。但联婚的成果,常因一方的不幸去世而产生波折。
在泉州,有的外家因怀疑女儿在夫家受虐待而死于非命(有的也确为事实),纠集人马前往亲家“吃人命”的事时有所闻。因此民间在为女性长辈举办丧事时,十分注意姻亲关系,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习俗,这在新编的《安溪县志•风俗志》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3、购备棺木、衣衾
棺木有多种,价格悬殊甚大。上者以四块杉木和头尾二小块制成,称为“全成板”;下底为二块合并的,称“五合”;此外有“七合”,最下为薄木板钉成的“薄钉”。杉分永春杉、福州杉。普通除夭折、恶疾、赤贫外,常欲停柩,故棺木内部必须严密封闭,漆补裂缝,谓之“打桶”。上等棺木内底多加木板一块,钻七孔如七星排列,名为“七星枋”。
衣衾方面,寿衣以“重(件数)”计,衣、裤分开计算,夹衣算两重;少者七重,多者不等。皮服不能充用,死人之鞋亦不能用皮鞋。布被一条,称“水被”。死者盖面布一块必不可少,泉人骂人不顾廉耻即以“前世没盖面布”为词。至于生前备有“张老衣裳”者,则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