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婚嫁礼俗
柳思酱
婚嫁为人之终身大事,长丰县境礼俗颇多。
提亲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的是旧时婚姻,解放后已有较大改变。
当代社会,专职的媒人(亦称“红娘”)几乎已消失,媒人常由亲戚朋友担任。男女联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觉得男女条件相当,“门当户对”便热心撮合;一种为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后托合适的亲朋作媒。
见面
男女双方对基本情况满意后,媒人便安排见面,俗称“相亲”。地点多在饭店或媒人家,男女青年及家长参加。见面后一般让双方相互了解一段时间,以确定双方是否情投意合。
相门头
见面后,男女双方均感到满意,便要择日到男家相门头。相门头即看男方的家庭情况,是联姻的重要程序。
双方都要请至亲到场参考意见。当日,男方需备宴招待,为女孩置办两套衣服,给一定数额的见面礼(未相中者不行此礼俗)。
合“八字”
相门头后,男方需将生辰八字交给女方,由女方请先生测算。双方“八字”相合才正式确定订婚。近年,合“八字”礼俗已渐渐淡化,通常已不大讲究。
订婚
俗称“订亲”。县境订婚大多不举行正式的仪式,但订婚物品需备齐。20世纪80年代,经济条件普遍不好,订婚就是两套衣服。近些年已今非昔比,“三金”(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司空见惯,有的还要添置手机、摩托车等时尚物品。同时,女方也会初步提出财礼、新房等要求。
男女双方订婚后即可自由来往。逢年过节,男方需备烟、酒、公鸡等送节礼,接女孩到男家过节。
过书子
又叫“下期单”、“下日子”,即确定具体婚期。
过书子也有一套礼仪。期单要请老先生书写,用红被面包好,内放“包书钱”。由男方一兄弟和媒人送达,一般还另备烟、酒、糖果等物。
过书子时,女方会提出对财礼及新房等的具体要求,由媒人协调落实,直至女方满意为止。此后,女方还会请先生斟酌婚期,确定嫁女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