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的得名 非孝子董永而是孝子董黯

浓绮

湖北孝感的得名 非孝子董永而是孝子董黯

孝感因孝子董永“孝行感天”(孝亲之情感天动地)而得名,以至于人们以为孝感县设立是因为董永这个孝子才建县的,然事实并非如此。

孝感的前身为孝昌县,以“孝道昌盛”而得名。为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孝武帝刘骏(430-464年)为弘扬孝道,析安陆县东境置孝昌县(治今孝昌县花园镇中胡村澴河边)。至五代后唐时期,庄宗为避其祖父李国昌名讳,于同光二年(924年)改孝昌为孝感,并一直沿用至今。

据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七十七记载:“孝昌县,宋分安陆县置……因孝子董黯立名也……后唐改‘孝感’,避庙讳也。”明代初年刘基《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卷十八“楚分野之孝感”条亦载有:“汉江夏郡安陆县地,宋分置孝昌县,因孝子董黯立名也……五代后唐改名‘孝感’。”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中国地名大辞典》云:“南朝宋析置孝昌县,以孝子董黯立名。后唐避讳改为孝感。”《中国历史地名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出版)载:“孝昌县,南朝宋孝武帝时置,治所在今湖北孝感县北,唐后期迁治于今孝感县。元和三年(808年)废,咸通中复置。五代唐同光二年(924年)改名孝感县。”均表明孝感因东汉时期的孝子董黯得名,而非西汉时期的孝子董永。

董黯事迹在唐代《艺文类聚》、北宋《太平御览》中有记载。据《太平御览》引晋虞预《会稽典录》说:“董黯事母孝,家贫采薪供养,母甚肥悦。邻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不孝子疾黯母肥,常辱之。黯不报,及母终。负土成坟境,杀不孝子置冢前以祭。诣狱自系,和帝释其罪,旌异行,诏拜郎中。”说的是董黯因母亲受辱而愤起杀人,并主动投案,最后被东汉和帝无罪释放,赐封郎中官。清康熙年间《孝感县志》载:句章(浙江慈溪)董黯,亦尝流寓孝感,墓在邑北百二十里,唐代吏部尚书徐浩题其碣曰:“汉孝子董黯之墓”(清代叶志诜《湖北金石录》中录有唐代吏部尚书徐浩所题“汉孝子董黯之墓”碑文)。清代《湖北通志》卷七十三亦载有“(董黯)后侨寓孝感,今邑北百三十里有黯墓”。”

董黯居于孝感何地呢?据清代倪涛《六艺之一录》载:“晋董黯墓碑,图经云即董城,孝感县北一百三十里,昔孝子董黯家焉””(北宋《祥符图经》云:德安军孝感县北一百三十里,晋(误:汉)孝子董黯家焉。故后魏大统十六年(550年)改为董城,有墓碑。)。据《中国地名大辞典》(史为乐主编,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记载:“董城,在今湖北孝感县北,以孝子董黯得名。”《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臧励和主编)载:“董城,在今湖北孝感县北。以孝子董黯立名”。董城据考在今孝昌县花园镇北2.5千米中心村草店坊城(草甸防城)。

至于由董黯改为董永则出自李贤、彭时等撰《明一统志》卷六十一孝感县条记载:“本汉安陆县地,刘宋因孝子董永分置孝昌县。”清代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孝感县云:“汉安陆县地,刘宋置孝昌县,以孝子董永名也……五代唐改县曰‘孝感’。”清代徐文范《南北朝郡县表》在安陆郡下也说:“孝武帝(刘宋)孝建元年,因孝子董永析置孝昌,而立安陆郡。”并在重城郡下云:“重城郡属安州,引《舆地纪胜》旧经云,吉阳(今孝感县西北)县城,本名董城,因孝子董黯得名。”

由于东汉董黯与西汉董永皆为“董孝子”,大约到了南北朝时期,二位可能已产生了混同现象。到了宋代以后,一方面由于董永的传说更富传奇性,而被人们所津津乐道;另一方面由于唐代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再容许“杀仇祭母”的行为存在,逐渐被“孝感动天”的董永这类更具正面形象所取代,致董永的名声远胜于董黯,以至于孝感县得名被附会在董永身上成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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